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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25 16:46 浏览量:3241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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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单位职能简介

(二)   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二) 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供水、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青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川县水利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工作。强化主题教育学习联动,持续提升党员知识理论水平。二是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建中心工作融合到位。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一是以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为抓手,加大对河道监管力度,整治河道突出问题,特别是河道倾倒垃圾建渣、非法采砂等现象。二是持续做好河长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3、认真抓好防汛减灾工作。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系统的管护及检修,清查结算防汛物资;加强在建防汛减灾工程的监管,保证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做好验收决算工作,尽早发挥工程防灾减灾作用。

4、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加强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加强执法监管,完善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取用水、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全面维护水事秩序安全。

5、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积极主动向水利部、省水利厅争取水利建设项目,争取更多的中省水利投资支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水利局下属非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5个,主要包括:

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参公)

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事业)

水利水电质量安全站(事业)

河湖管理保护站(事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为青川县水利局单位的下属非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4个。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无内设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水利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青川县水利局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512.9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6.5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投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水利局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5512.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83.98万元,占34.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67万元,占36.8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97.31万元,占28.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水利局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55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67万元,占14.65%;项目支出4705.29万元,占85.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水利局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512.9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6.5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投入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97.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83.98万元,农林水支出3458.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水利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1.6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13.8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860.8万元,占9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万元,占4.29%;卫生健康支出33.47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50.2万元,占2.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57.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项)2024年预算数为610万元,主要用于:水系连通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争取资金等项目前期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4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公报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及堤防建设、修复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抗旱救灾应急抢险、修复水利工程等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防洪治理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水利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7.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水利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40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597.31万元。主要用于曲河水库工程建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水利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水利局下属2家事业单位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8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水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XX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302.31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视频会商等。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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