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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县农业局移交
立案时间:2024年3月14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陈玉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沙府罚决字〔2024〕第002号
违法事实:利用乡镇自用船从事营运性运输。
处罚内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00.00元罚款。
处罚时间:2024年3月25日
处罚机关:青川县沙州镇德赢V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