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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26 15:53 浏览量:3409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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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简介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撤并原卫生防疫站、皮防院等单位基础上,于2004年4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组建的全额预算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放射性、职业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和措施;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精神卫生防治等。

(二)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完成资质认定扩项评审工作。

2.推进二甲等级复评审工作。

3.加强疾控体系建设。

4.全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5.扎实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

6.强化卫生监测检验工作,提升服务能力。

7.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8.抓实抓细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9.狠抓免疫规划工作。

10.精准把控质量管理,精密部署检验检测工作。

1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青川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72.6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77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7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12万元,占76.38%;项目支出182.53万元,占23.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72.6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2.6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2.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5万元,占6.96%;卫生健康支出680.78万元,占88.11%;住房保障支出38.12万元,占4.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76.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艾滋病、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免疫规划、结核病、精神卫生疾病等项目支出。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和卫生检测检验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5.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8.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2.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7.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上升,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各类调研、考察、检查等公务活动增多。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每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持续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开展饮水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免疫规划项目督导、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督导、麻风病宣传等日常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82.53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82.5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项):指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单位开展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单位开展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卫生服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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