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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27 09:47 浏览量:3668 来源:县国资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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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县国资事务中心: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国资国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2.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探索提出科学、规范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意见建议,确保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做好县国资中心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协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承担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核实、登记、性质界定及档案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完善、高效。

7.拟订国有资本预算和执行方案。

8.协调中央、省、市和外地在青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金融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2.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3.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4.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设,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本地区金融安全。

5.负责本地区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本地区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上市准备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研究拟定本地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

7.负责本地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

8.代表地方政府牵头协调防范和打击本地区非法集资犯罪的工作。

9.承办上级、本级党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年营收千万级子公司7家以上,力争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50亿元以上,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利润突破3000万元。一是继续夯实党的建设工作基础。二是增强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工作方针,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依法理顺国资管理体制,加强基础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三是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四是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五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配合省、市财政、国资部门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清算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常态化移交、管理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方法,切实提升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347.9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2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比去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1164.57万元,下降47.37%。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347.98万元,其中:通过结余资金安排45万元,占1.9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98万元,占35.1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94万元,占55.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00万元,占8.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34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8万元,占6.45%;项目支出2196.50万元,占96.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47.9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2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比上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116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4万元、农林水支出63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8.9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95.6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预算项目对比去年增加了5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9万元,占1.74%;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4万元,占0.001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05万元,占0.8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92万元,占73.18%; 行政运行支出185.13万元,占22.88%; 住房公积金支出10.57万元,占1.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5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 主要用于:除支持农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其他方式以外的普惠金融发展。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94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支出8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49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0万元,其中: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7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部门预算。

2024年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2151.50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151.5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指支持国有企业在除支持农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其他方式以外的普惠金融发展。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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