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和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9.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10.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设工作。
11.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2.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3.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14.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青川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三保”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锚定新时代财政事业前进方向,不断深化财政工作规律认识,准确把握全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开源节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在“工业强县、文旅兴县”的战略部署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工业园区“满园、拓园”项目,增加工业收入,培植新的税源,增加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以“广平高速”通车和“大唐家河”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实现文旅增收。以大数据为支撑,建立协税护税机制,深入调研分析税源,清理偷税漏税,依法应征即征。积极组织拍卖矿产资源,并及时收缴矿区使用收益。继续组织研究有效的营销方案,加快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完成61384万元,同比增长10%。更加注重结构调整,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牢固树立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财政预算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
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改善民生
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继续保持在65%以上。重点保障2024年省、市、县民生实事顺利实施。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补助水平,支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功能提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三、树牢底线思维,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落实经济财政风险防范“1+8”方案,全面加强风险防范,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在坚持执行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各项机制,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债务的管理,建立详细的台账,切实摸清底数,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筑牢债务风险防范“防火墙”,坚决杜绝违规违法举债融资,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继续加强对申报专项债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四、发挥财政职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大力提质增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降低企业成本。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现代产业,促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抓好财政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支持发展政策的落实。切实贯彻执行各类贷款担保、贴息、分险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积极主动向上申请财政奖补资金,让各金融机构充分享受国家奖补政策,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稳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美丽乡村。继续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努力提高农险保费规模,力争让更多的农户得到保障,更好的服务“三农”、建设“三农”。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会监督管理
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国库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继续推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转变,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全过程财政监督体系,创新财政监督管理方式,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财政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约束力。深入推进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评价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
1.青川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青川县财政绩效管理中心,
3.青川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4.青川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5.青川县财政信息中心。
6.青川县财政监督检查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1461.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9.49万元、上年结转41.92万元;支出1461.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7万元。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461.4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及2023年采购指标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1461.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92万元,占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9.49万元,占9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146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84万元,占65%;项目支出511.47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61.4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及2023年采购指标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1.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1.4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及2023年采购指标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3.63万元,占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6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43.45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65.17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6(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79.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运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29.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日常运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6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05(项)2024年预算数为254.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日常运转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86.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65.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9.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出境业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财政局机关和青川县财政局下设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9.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54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469.5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431.5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6(款)行政运行01(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6(款)事业运行05(项):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