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职能职责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
2.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3.拟订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划、体系建设。
4.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地震短临跟踪及震情趋势研判,提出震情趋势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5.负责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地震科技攻关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科普宣传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
6.负责提供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要求,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7.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8.负责提供有关防震减灾决策咨询、技术指导服务。
9.负责青川地震台的监测业务工作。
10.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做好重大工程、重要设施和农村房屋抗震设防指导工作,做好乡镇防震减灾工作业务指导;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目标,以夯实地震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县防震减灾综合水平,为青川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打牢基础。
1.地震监测方面。一是持续性做好台站日常管理工作。保障监测数据连续性,做好异常核实及分析处理等工作。二是常态化做好乡镇防震减灾助理人员、台站代管人员、地震宏观观测员的培训,实现乡镇监测全域化,提升群测群防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地震预测预报研究合作,合力提升我县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2.科普宣传方面。一是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科普宣传“七进”工作。二是持续做好防震减灾科普赛事工作,进一步提升青川科普讲解、作品创作质量,并做好青川做法的宣传。三是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力争推动防震减灾知识网络宣传工作。四是协助县应急局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和重新认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为县应急管理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53.1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53.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1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5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0万元,占93.47%;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6.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3.10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1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18万元,占8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万元,占8.15%;卫生健康支出6.18万元,占4.03%;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地震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基本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地震事物(款)地震监测(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18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24年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2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75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地震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地震事物(款)地震监测(项):指单位开展地震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