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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25 11:46 浏览量:3022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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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人民医院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落实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2.开展对全县人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疾病的诊疗服务。

3.开展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4.为我县大型工作、活动开展医疗保障工作。

5.开展征兵、大中专招生、从业人员、居民健康体检等工作。

6.为乡、村基层医疗单位培训专业技术人才。

7.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切实发挥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扎实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2.稳步推进医疗质量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质控和考核体系。二是查找短板精准发力。在巩固现有诊疗技术、医疗项目基础上,深入查找业务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鼓励拓展新技术、新项目,进一步解决目前技术和能力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的难题。三是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四是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和门诊服务水平。五是继续完善护理管理。六是加强药械管理。七是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八是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九是持续抓好“二甲”复评各项准备工作。

3.规范开展公卫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常见传染病、重点传染病疫情预警监测。三是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不断修订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流程、预案及质量考核标准。五是加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规范化管理工作。六是进一步做好体检工作。七是进一步巩固无烟医院创建成果。

4.强化重点专科建设。扎实推进“三名”战略的实施,推动“名院”建设,实现“院有名科、科有名医”。

5.纵深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是继续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二是严格实施“四合理”措施,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DRG付费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扎实落实分级诊疗政策,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区,特殊病种在上级医院治疗后,回县级医院或乡镇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四是全力做好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各项工作。五是扎实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检测检验结果互认等工作。六是根据《青川县推进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根据省卫健委印发的《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探索与乐安镇中心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

6.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采用引进和培养相结合、“送出去”“请进来”和“传帮带”相结合的多元化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为医院发展提供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过硬、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7.扎实推进依法治院和廉政作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强化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会前学法等制度。二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巡察、审计反馈后续问题整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青川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人民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124.5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4.6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收入预算7124.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22万元,,占0.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28万元,占12.54%;事业收入6200万元,占87.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支出预算712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4.74万元,占97.90%;项目支出149.76万元,占2.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24.50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4.6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4.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7.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3.2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13.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1万元,占34.38%;卫生健康支出586.17万元,占65.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7.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8.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8.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487.58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类基本支出和专用材料费等的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4.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4.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独子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无预算安排,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救护车4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人民医院下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人民医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人民医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业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人民医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49.76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49.7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综合医院(款) 公立医院(项):指单位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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