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承担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学校安全、后勤、教研、基建和财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绩效和教育教学质量。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师德建设、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配合各级德赢VWIN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7.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8.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德育首位,促进师生发展。
2.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开展教研师培,推行“课后”“实践”。
3.认真做好卫生防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师生健康。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精细安全管理,增强防护意识。
5.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加强法治学习,提供法律保障。
6.强化后勤服务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保障工作推进。
7.党建引领学校发展,强化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并举。
8.延续教育扶贫成果,抓好控辍保学,严格落实资助。
9.有序开展群团工作,举办工会活动,发挥职能作用。
10.完善校园文化建设,明确区域主题,分步合理推进。
11.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校舍功能。
12. 三风建设全力到位,问题整改有效,转变效果明显。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细三重一大,落实三早预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属青川县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95.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年度考核奖纳入了年初预算;二是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49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56万元,占1.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05万元,占98.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4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95万元,占96.44%;项目支出17.66万元,占3.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95.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年度考核奖纳入了年初预算;二是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增多。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0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0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0.0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将年度考核奖纳入了年初预算;二是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教育支出401.08万元,占8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3万元,占8.84%;卫生健康支出20.49万元,占4.18%;住房保障支出30.71万元,占5.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7.6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学前教育阶段日常办公费用等。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93.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学校建设及日常办公费用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与失业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7.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长0.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需支付去年学校发生的接待费用。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现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属青川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故2024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捐赠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0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495.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 477.95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7.6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或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课后延时服务费 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小学教育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青川县乐安镇中心小学校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