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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青市监罚送告字〔2024〕1 号)

发布日期:2024-04-12 15:08 浏览量:5372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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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青市监罚送告字〔2024〕1 号


四川蜀岩建材有限公司等87户经营主体:

本局于2024年4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的行政处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送达地址: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

    本局于2024年4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的行政处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送达地址: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

内容是:我局通过对上述87户经营主体登记住址进行实地核查,并由村、社区、相关单位证明,以及在税务机关调取纳税证明,登记机关出具企业登记信息等证据,证明上述87户经营主体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住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连续超过6个月,或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且未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各类经营主体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 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超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冯凡斯,电话:0839—7201333


附件:拟吊销经营主体名单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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