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诚信建设,青川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查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罚、谁评价”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严把信用评价关。2024年,辖区内共有10家企业参与省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初评,其中9家被评为环保友好企业,1家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二是认真开展信用评价信息发布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做好“双公示”及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情况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截至月底,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8件、行政处罚信息1件、其他环境保护相关信息14件。
三是开展诚信宣传正面引导工作。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重点节庆日,加强诚信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诚信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等内容,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不断营造重诚信、讲信用的市场环境。
四是加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开展一对一、上门帮扶、集中培训等形式指导企业填报,并及时反馈企业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质量。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社会公众举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2023年,共有10家企业完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填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的价值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