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府公〔2024〕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青川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德赢VWIN。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4〕25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4月3日。
(四)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青川县乔庄镇回龙社区下坪组。
(二)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8233公顷。
(三)由于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调整,具体范围、地类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公布青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青川府发〔2023〕9号)文件执行。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
1.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
(三)农业人口安置途径:本次应安置农业人口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在青川县德赢VWIN门户网站和乡镇、村(社区)进行公告。
(二)公告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4日。
(三)具体征收时间以县政府安排为准。
特此公告。
青川县德赢VWIN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