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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青川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31 02:15 浏览量:2684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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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公众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居民提供更加多样的出行方式,我局牵头起草了《青川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2024年5月31日起,至6月30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邮件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名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单位: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青川县浙金大道中段农业中心4层

邮编:628100

联系人:杨锐

联系电话:0839-7204578(座机)

136-6616-3643(手机)

邮箱:191778212@qq.com

附件:1.《青川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青川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3.关于共享(电)单车相关事宜的公众调查问卷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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