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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遗赠)登记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8 01:50 浏览量:380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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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杜发明向我中心申请下列不动产的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中心对下列不动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情况公示如下:

被继承(遗赠)不动产坐落:青川县三锅镇青石村六组。

被继承(遗赠)不动产类型:农村宅基地上房屋。

被继承遗产范围: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冀秀份额为其遗产(本次发生继承的份额为100%)。

继承方式: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姓名:冀秀。

继承人姓名:杜发明。

不动产继承情况说明:王吉先、王吉碧、冀中华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公告机构:青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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