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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0 16:56 浏览量:4349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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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根据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抽查范围

在全县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中,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B1%C3%D5%

二、抽查时间

20248—202411

三、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要点表》(2023年版)开展检查。

四、检查结果公示和处理

各项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于20241110日前完成,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须达到100%。抽查结果依法属于不公示内容的,应当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纳入不公示信息。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属于本单位管辖的依法予以查处,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要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要点表(2023年版)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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