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根据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抽查范围
在全县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中,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B级1%、C级3%、D级5%。
二、抽查时间
2024年8月—2024年11月
三、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要点表》(2023年版)开展检查。
四、检查结果公示和处理
各项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须达到100%。抽查结果依法属于不公示内容的,应当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纳入不公示信息。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属于本单位管辖的依法予以查处,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要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要点表(2023年版)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