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以乡长为组长、政法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乡村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蒿溪回族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责任到人。
强化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将民族宗教相关理论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利用干部例会、村组会等认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相关知识,积极向群众宣传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强化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集中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应知应会宣传单》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单位LED屏、QQ微信群以及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地宣传,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蒿溪回族乡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