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广元集团青川有限公司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提交《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四川广运集团青川有限公司实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1年,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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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 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执行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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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运集团青川有限公司 |
赵甫 |
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滨河路小北街5号 |
青政数许字[2024]19号 |
2024年9月18日 |
同意四川广运集团青川有限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