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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林业局2024年6--9月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7 18:13 浏览量:3678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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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青川县XX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XXX662G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01号 2022年,青川县XX有限责任公司在青川县关庄镇陶龙村白果山社鹰嘴石倾倒矿渣违法占用林地,经调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2公顷,属人工林、公益林、防护林,II级保护林地,主要树种为桤木、杉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0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共计54463.50元 2024.6.5
青川XX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351XXXQ71L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09号 2021年时修建厂房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8亩,属人工商品林、用材林、III级保护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0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10294.8元
2024.8.12
青川县竹园镇XX肉牛养殖场,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251XXXHX7K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1号 2021年11月在竹园镇银沙村修建肉牛养殖场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3亩,属人工商品林、用材林、III级保护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共计4914.00元 2024.8.27
青川XX牛羊屠宰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51XXXN641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2号 2023年2月在青川县竹园镇梁沙社区童家沟修建屠宰场的办公用房及道路占用林地1.71亩,属人工商品林、用材林Ⅲ级保护林地、主要树种8马1柏1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2024年10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共计7232.00元 2024.8.2
青川县XX局.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51XXX656U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3号 2019年在青川县竹园镇竹园社区五组横大梁修建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的基础设施,造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占用林地面积2.2亩、属商品林、人工林、III级保护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共计7261.80元 2024.9.14
青川县姚渡镇XX养殖家庭农场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251XXX169C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4号 2021年在青川县姚渡镇市坪村大柏树,修建养殖场造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调查:占用林地面积0.63亩、属公益林、防护林、II级保护林地、无立木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共计1111.40元 2024.9.25
青川县XX乡德赢VWIN.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51XXX173F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5号 2022年1月在青川县XX乡XX村地坪坎处修建茶叶选育中心项目占用林地3.9亩,该区域属人工商品林,特灌林(代码1310)、Ⅲ级保护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17109.6元 2024.8.30
青川县XX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51XXXWEOA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6号 2022年7月在青川县XX乡XX村地坪坎处修建特色精品民宿集群项目占用林地4.52亩,该区域属人工商品林,特灌林(代码1310)、Ⅲ级保护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19408.8元 2024.8.30
青川县XX矿业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51XXX3490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7号 2023年雨水冲刷弃土废石、2024年整改采矿平台,造成毁坏林木。经调查:毁坏林木453株,蓄积 5.25立方米、出材量3.2立方米,树种:青冈、马尾松;其中青冈蓄积3.43立方米、出材量2.0立方米、人工商品林、IV级保护林地,马尾松蓄积1.82立方米、出材量1.2立方米、人工商品林、III级保护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补种毁坏株数3倍的树木共计1359株;2.并处毁坏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3816.00元 2024.8.20
青川县XX管理段 .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25XXX337N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8号 修建S209线青川县东河口至石坝乡青龙段公路改建工程占用林地3.6亩,该区域属公益林,防护林、II级保护林地,主要树种硬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共计78253.5元 2024.9.4
宁XX.身份证510802XXX3678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19号 2022年7月与2022年12月,在竹园镇金子山社区李家河、寨子岩放牛时参与马昌奎、龙宗兵、樊宗青(另案处理)等人非法狩猎2次,2022年12月捕获毛冠鹿(俗称青麂)1只,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关于公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公告》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级别为二级,肉被龙宗兵用于自家食用,内脏被樊宗青喂给猎犬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500.00元 2024.9.25
青川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51XXX6Y73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20号 2021年11月在竹园镇桃园社区石家沟处沙石加工厂的堆料场堆放砂石原料占用林地5.28亩,属人工林商品林、III级保护林地,乔木林地:主要树种马尾松,未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1月30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共计33975.30元 2024.9.10
青川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51XXX6Y73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21号 2022年3月,你单位在竹园镇桃园社区石家沟处的沙石加工厂倒弃土损毁林木336株(涉及面积9.8亩,其中灌木林地6.4亩,乔木林地3.4亩),人工商品林,III及保护林地,主要树种马尾松,毁坏336株,蓄积11.175立方米,出材量7.26立方米,未办理采伐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补种毁坏林木株数3倍的林木共1008株。2.并处毁坏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共计14810.40元 2024.9.10
青川XX建材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51XXX4B82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22号 2019年7月8日、2021年3月11日在青川县乐安镇通坝村石桥社黄家沟分别申请办理了临时使用林地许可,实际临时使用林地面积总计5.4468公顷,分别于2021年7月7日、2023年3月10日到期,均未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属商品林,III级保护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261973.6元 2024.9.23
孟XX,身份证号:
510822XXX3912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23号 2021年在青川县凉水镇跃进村杨家坝社孟家沟扩建肉牛养殖场,造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占用林地面积0.4亩、属公益林、防护林、II级保护林地、乔木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共计2810.60元 2024.9.9
青川县XX镇XX村统一信用代码证号:5451XXX310F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25号 2021年在青川县XX镇XX村九社左坝修建鲜果堆放场及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造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占用林地面积1.64亩、属人工商品林、III级保护林地、无立木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共计2729.60元 2024.9.25
青川县竹园镇XX家庭农场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251XXXEF3C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26号 2013年在青川县竹园镇竹园社区6社调岩子沟做涵洞并于涵洞上填土修鸡圈占用林地0.225亩,属人工商品林、乔木林地、III级保护林地,主要树种7柏木3马尾松,未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1月30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662.30元 2024.9.24
青川县竹园镇XX养殖家庭农场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251XXXKM6W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28号 2022年7月在青川县竹园镇金子山社区七社阴山修建羊圈占用林地,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经查明,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8亩,属公益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3607.2元 2024.9.23
青川县营盘乡XX农家乐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251XXXQA0F 青林罚决字〔2024〕第 029号 2013年青川县沙州镇白水关社区养马沟修建农家乐占用林地,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经查明,你单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0.39亩,属人工商品林,无立木林地,III级保护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于2024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801.7元 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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