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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12 15:22 浏览量:2655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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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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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1个事业单位:青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44.72万元,与2022年度收入相比,收入增加901.72万元,增长51.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以及优抚安置项目收入增加。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44.72万元,与2022年度支出增加475.01万元,增长21.89%。主要变动原因是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支出增加以及优抚安置类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4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4.72万元,占84.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0万元,占15.1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4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7万元,占7%;项目支出2,459.55万元,占9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44.7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1.72万元,增长51.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以及优抚安置项目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5.01万元,增长21.89%。主要变动原因是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支出增加以及优抚安置类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88%。与2022年度2109.7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01万元,增长6.4%。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安置类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4.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70万元,占98.04%;卫生健康支出29.53万元,占1.32%;住房保障支出13.49万元,占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4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1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38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1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7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5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4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2.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0.16万元增加0.2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0.16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疫情,正常开展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检查、工作交流、优抚医院巡诊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8万元,比2022年度18.98万元增加3.2万元,增长16.8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76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局通过立项的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自评打分,项目绩效运行及结果都比较为优秀,圆满地完成了局年度目标任务,部门整体绩效报告详见附件1;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总体布局为陈列展示、墓地、纪念广场等3个功能区。主体建筑英烈陈列馆(建筑面积1945平方米)、雕塑群、烈士墓地、纪念广场及纪念碑、主大门牌楼。配套建筑及设施:道路、绿化、水电管网、星级公厕、污水处理、停车场、围墙栏杆等。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事业人员及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权益维护股)、优抚褒扬股(安置就业股),双拥股(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青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组织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岗人数5人。下属事业单位青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7人,年末实有在岗人数7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1791.41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644.72万元。

(二)支出情况。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1791.41万元、决算报表支出2644.72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3年,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退役军人工作形势要求和职责使命,扎实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进红色文化公园建设。一是局红色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发扬青川“两幅标语”精神,不分节假日,每天驻守施工现场,全程跟进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主动对接协调各相关部门,主动邀请项目施工方到其他项目建设工地学习先进经验,目前陈列馆、纪念碑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纪念广场正加紧铺装,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3.5%,力争2024年1月底全面完工。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合同及审批流程实施工程款拨付,主动邀请县审计局派驻审计中介公司(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核审计。对纪念碑变更等事项,严格按审核审批程序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三是红色文化公园陈列馆展陈布展工作已启动前期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革命文物,并向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下达征集任务。目前正在开展陈列馆展陈大纲编撰与初步设计工作。

持续提升优待证含金量。举行首批25家“拥军单位”“拥军企业”“拥军商户”授牌仪式,出台青川县第一批优待目录清单,8家A级以上景区免收门票,4家医院、7家银行提供优惠优先服务,5家超市、5家酒店、4家餐饮提供消费打折优惠。我县优待信息《提高优待证“含金量”青川发布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双拥”强国号报道。

高质量完成安置任务。一是2023年全县共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23人,为历年最多,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与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接协调,严把“档案审核、量化评分排序、岗位确定”三关,坚持“阳光安置”,做到了安置岗位、安置程序、安置结果全面公开、全程接受监督,23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于2023年9月初全部到岗履职。二是将党风廉政教育、保密教育等作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重要内容,强化岗前教育培训,同时做好待安置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9.062万元,按政策缴纳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合计12.14万元。

网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组建1支网评员队伍,提高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力度,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管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传播拥军尊军爱军正能量,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的网络环境,全县网评工作排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第一。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根据本局职能职责,结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县财政局对部门预算工作的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序列和“零基预算”方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明确量化目标,更新相关基础数据,完善项目库预算编制,注重预算编制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要求,我局全面编制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预算编制质量较好。

(2)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644.72万元,支出总计264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7万元,项目支出2459.5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各类民生资金。按照相关规定,部门预算均已全面向社会公示,工作有序推进。

3.财务管理。我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遵循预算支出“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优化结构”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统筹安排预算经费,确保各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顺利开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从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安排、资金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制订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从资金申请、安排、拨付、审批、监管等多方面进行管理,有效控制专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批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做到了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4.资产管理。本单位资产管理职能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国有资产及时入账,并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及时把握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实现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良好,2023年底本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为29.18万元(折旧17.30万元),固定资产总额29.18万元(折旧17.30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5.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2023年本单位无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997.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32.89万元(其中32.89万元为缴纳税费),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本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预算总体执行率100%,无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

3.目标实现。

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一是社会效益。在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保障国家各项政策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体稳定;二是可持续影响。凝聚退役军人队伍,让退役军人感受到享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提高退役军人荣誉感和归属感;三是满意度指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度无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我局绩效目标设立清晰、合理,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到位,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均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支出股室积极开展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上级安排及时报送及时公开、对评价结果及时整改并运用,整体运行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3年我局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拨付和发放审批程序严格;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全面完成当年目标任务,成效显著,受益群众满意度高,自评得分89.76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目标绩效指标制定不够精细。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出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做到绩效目标可衡量。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优化财务、业务、资产绩效的协同管理模式。二是建设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2644.72

2644.72

0

年度总

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为目标,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创先争优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全力稳住退役军人信访稳定持续向好的总体态势,全力稳住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本固枝荣的良好态势,更加科学精准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在新征程上实现新跨越。

年度主

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保障

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福利费等。

持续开展向李化武同志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在全县退役军人系统广泛开展向自立自强抗美援朝老战士李化武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在退役军人中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的榜样效应,把实践活动中激发的进取精神,工作热情转化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继续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预案措施,突出抓好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重点人员风险防控工作;持续开展重复访集中治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逐案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强化调度,着力提升信访积案和疑难复杂矛盾办理质效;加大涉退役军人舆情信息监测收集、预警力度;建强网评队伍。

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落实抚恤量化标准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筹推进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做好优先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开展军休服务工作,促进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提升;落实新兵入伍等制度,做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多渠道集约社会资源,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力度

稳步推进各项双拥工作

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依托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开展双拥工作,确保了双拥工作组织精练、分布合理、连续有效开展。

安置就业工作有序推进

严格执行下达的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坚持阳光安置,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工作

计划在20236月底前完成红色文化公园项目的全部主体建筑施工,并同步开展陈列馆展陈布展工作。

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工作要求,在已完成的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基础上,持续努力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制度流程、服务管理进行规范。

年度绩

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

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类优抚资金足额保障率

100

%

10

100

享受各类抚恤补助人数

21000

人次

10

21000人次

质量指标

各类资金按时拨付率

100

%

10

100

人员经费、运转经费足额保障率

100

%

5

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

90

%

5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15

100

社会效益指标

落实国家各项优抚政策,确保社会稳定性


15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按照政策文件执行

=

100

2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0

%

10

90




附件2

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主要职责是管理好、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先烈活动,为人们提供庄严肃穆地瞻仰、凭吊烈士的良好场所,并为广大群众瞻仰、凭吊烈士提供相应的服务。

2.该项目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项目立项。

(二)实施目的及资金走向。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青川县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4A级景区提升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青川县财政局青财〔2023〕29号)文件执行。项目的总体布局为陈列展示、墓地、纪念广场等3个功能区。主体建筑英烈陈列馆(建筑面积1945平方米)、雕塑群、烈士墓地、纪念广场及纪念碑、主大门牌楼。配套建筑及设施:道路、绿化、水电管网、星级公厕、污水处理、停车场、围墙栏杆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该项目立项申报资金共计3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债券资金220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保障,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目标设置。确保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资金、项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2.具体绩效目标设置。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及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实现整体目标。本项目共设置三大类共计三个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

3.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展项目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2024〕70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围绕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效益三个方面设计相应的评分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自评。旨在通过全面评价,总结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不足,对政策的调整优化提出合理建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是否按照规定范围进行资金使用。评价重点:在项目管理方面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该项目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相关支出。

(三)评价选点。

项目实施地点为青川县区域,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实施,选择2023年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资金为本次评价点位。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对照本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科学统计相关指标产出数据,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方式,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1.结合项目绩效自评表,了解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取证,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情况,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项目基础数据表;

3.对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应的指标,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4.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评价组织。

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李在强任组长,分管领导王万寿任副组长,业务分管副局长、股室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完善评价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做好专项项目评价的工作计划;组织落实评价任务安排;研究处理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绩效评价机制健全和完善的整体进程,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相关工作开展有序等。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该项目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项目立项。

2.项目管理。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为招投标建设项目,由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该项目的管理职责,负责立项、组织实施。同时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进行招投标。

3.项目实施。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实施此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该项目经过立项、前期准备、招标、项目实施等流程进行建设。

4.项目结果。青川县英烈纪念园建成后,可以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主阵地作用,继承先烈遗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激发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围绕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

1.工程进度。该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实施建设,2024年4月全面完成施工建设。

2.资金拨付。该项目严格按照青川县财政局青财【2023】财29号《青川县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4A级景区提升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现已完成拨付资金1986.64万元。其中,土地征拆费329.3万元、前期费:11.41万元、工程施工费1644.38万元、监理费:1.55万元。

四、评价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各方面的自评与分析,本项目在资金申报与批复、资金计划与到位、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流程与合规性、发放效率与准确性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审批流程完善,审核把关严格。该项目建成后,一是传承红军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二是盘活红色旅游资源。三是促进军地军民融合发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强电迁改无法及时实施。

六、改进建议

该项目建成后,建议增加编制人员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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