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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川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14 10:06 浏览量:2395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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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元市青川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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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附件2.2023年度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三、绩效自评分析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附件3.青川县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三、绩效自评分析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供水、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五)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六)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承担青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九)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职责

青川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青川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水利局机关(行政)

2.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参公)

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事业)

4.水利水电质量安全站(事业)

5.河湖管理保护站(事业)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327.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68.01万元,增长18.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42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8.97万元,占53.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3.02万元,占比46.1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96万元,占5.48%;项目支出13542.66万元,占94.5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327.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68.01万元,增长18.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7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80.49万元,增长27.0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9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25.4万元,占0.34%;住房保障支出53.63万元,占0.73%;农林水支出7262.94万元,占比97.9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1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5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7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65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前期工作(项):支出决算为1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防汛(项):支出决算为1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抗旱(项):支出决算为30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水利(项)支出决算为285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供水(项):支出决算为3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4.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96%,较上年度减少0.11万元,下降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标准,限制陪同人数,压缩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21万元,完成预算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1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控制标准,限制陪同人数,压缩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6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省水利厅调研旱情及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推进工作等 4批次,76人次,金额0.67万元;

2.市2023年水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等 4批次,共33人,金额0.2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0.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川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97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川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川县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水利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广元市青川县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行政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视频会商等;

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

农村供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青川县水利局内设处室及下属单位情况。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供水、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五)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六)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承担青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九)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青川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年末实有人数为4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青川县水利局2023年度收入总计13421.98万元,其中基金收入6193万元;

(二)支出情况。

青川县水利局2023年支出总计14327.6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542.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青川县水利局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底,我单位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农村供水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行业要求,以村为单位对全县6类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饮水安全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完成水利厅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33处5.42万人的目标任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

(2)水土保持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制度,督促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2023年截至11月底共审批(报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23个,涉及水土保持投资8154.781万元,防治责任范围294.34公顷。

(3)堤防建设工作。2023年实施4批新建和水毁堤防修复项目,涉及10个乡镇,其中新建堤防3处、建设堤防1585米、投入资金1069万元,堤防修复13处、修复堤防1256千米、投入资金172万元,累计投入资金1141万元,目前堤防修复工程已全面完成,新建堤防完成90%。

(4)移民工程。一是下达2022年项目资金及2023年第一批中央资金共计2745万元,下达项目25个,已完工9个。二是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资金和第一批省级资金共计1388万元,计划项目6个,已通知相关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按季度清理核实移民人口信息,2023年度共动态核减移民176人,核增2人,兑现直发直补资金565.415万元。

2.预算管理。一是严格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预算支出完成率100%;三是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96%,较上年度减少0.11万元,下降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标准,限制陪同人数,压缩接待费支出。

3.财务管理。

我单位已制定或具有“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均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按照财政一体化平台的拨付流程完成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开支均经过“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并通过,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资产管理。

本单位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规范了固定资产台账,将全部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按照要求进行资产盘点、编制资产年报。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5.采购管理。

2023年度对东阳水库枢纽工程采购施工期胶凝砂砾石坝体碾压质量智能监测项目、东阳水库枢纽工程购置专用胶凝砂砾石拌制系统项目、青川县2022年中央水利抗旱救灾资金管材采购项目等进行了政府采购。采购执行率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5个,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绩效评估本着真正过紧日子的原则,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严从紧控制项目申报和预算安排,非必要项目和工作内容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做到客观、高效、精准。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2.项目执行。

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23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入库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入库项目具备实施条件。

3.目标实现。

在确定项目实施后,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报送的项目方案中对项目绩效目标有明确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督,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完工后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对重点项目目标进行了量化,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我单位2023年度债券资金下达5871万元,主要用于水系连通、东阳水库等重点项目建设。其中东阳水库2023年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800万元,已累计落实资金170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4000万元;二是一般债券资金青川县大坝河—寨溪河—乔庄河水系连通工程2023年下达一般债券2批,总投资3071万元,目前已基本完工。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深化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进行预算公开、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支出绩效总体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编报部门预决算,年度预算执行基本收支平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以及厉行节约等财政政策,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账目设置清晰,会计资料及支付依据完整。

(二)存在问题。

指标设置不完整。指标设置不够全面,不能充分反映项目预期产出情况。

部分项目存在跨年度实施、已完工项目存在未完成项目结算审计等情况,致使资金拨付率偏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绩效目标应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项目实际进行编制。编制的目标应符合量化细化、合理可行、相对匹配、指向明确的要求。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工作,并将绩效目标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的经常性督促和指导,按规划设计要求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和项目财务决算审核的支持与配合,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全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青川县水利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4327.62

14327.62

0

年度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期治水思路,认真执行市委和县委战略体系,坚持稳中求进,跨越发展总基调,以着力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扎实推动水利基础设施长足发展,农村水利条件全面改善,防汛减灾能力整体跃升,水生态建设持续加强,水利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山洪灾害防治

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应急体系,强化防洪度汛值班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水资源管理

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

河道砂石资源管理

全面规范管理河道采砂行为,强化砂石资源源头管理,依法做好砂石资源配置工作,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审批(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招商引资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完成2023年经济指标目标任务。

农村饮水安全

指导乡镇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巩固乡村振兴成效,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

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03.07

万元

10%

103.07

基本支出:人员支出

636.56

万元

10%

636.56

基层治理覆盖率

比例

100

%

10%

99%

招商引资次数

>12场次

12

10%

13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

>98%

98

%

10%

9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率

=100%

100

%

1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运转保障率

比例

100

%

2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比例

90

%

10%

95%











附件2

2023年度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一)省级下达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情况

1.资金分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60号),下达资金832万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135号),下达资金1525万元。项目资金统筹用于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水务、统筹解决突出问题等。

2.绩效目标

省级资金。规划项目11个,在建9个,完工2个。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按《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填写包括资金下达、资金分解绩效指标等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认真准备县级绩效自评佐证材料。

(二)组织过程。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后,根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客观真实地对我县2023年度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此基础上撰写我县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我县严格按照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要求,认真统计填报相关表册,绩效自评佐证材料,并在及时深入相关乡镇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完成绩效自评报告。本次自评佐证材料较充分,基础数据较准确,评价结果较为真实。其中2023年度省级资金自评得分88.61分。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60号),下达我县2023年度省级项目资金832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163号),下达我县2023年度省级项目资金1525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根据各乡镇移民需求,由乡镇做好初设预算,申报给县移民主管部门统计汇总,形成实施方案,报县德赢VWIN批准,县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后实施。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落实县级部门、乡镇、村项目理事会等各方管理责任,突出过程管理,狠抓项目规划、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移交管护等环节,确保把项目建成合格工程,力争优质工程。一是规范项目规划。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实地踏勘拟建项目现场,以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及生态环保等美丽家园建设为重点,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按程序实施项目。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对符合以工代赈建设要求的,建议按《关于印发〈青川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发改发〔2022〕62号)文件要求执行。三是规范项目验收。坚持项目完工一个,验收一个。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程序,及时组织村自查验收和乡镇验收,合格后再申请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应及时将项目移交给项目相应的运营管理单位,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项目管护使用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提高项目使用率,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四是资料及时归档。强化项目过程资料的收集与管理,每一个项目均具备从计划下达到资金拨付的全部资料。对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形成文字资料的同时,还要具备影像资料,如项目公示公告、项目施工前、施工中以及完工后、项目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都必须形成影像资料,及时存档备用,做到项目完工、资料齐备。

(2)资金安全。一是账户共管。机构划转前,由县扶贫开发局与县财政局共建移民资金管理专户,共同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机构划转后,取消专户,将资金统一划拨至财政局一体化系统监管。二是严格按程序拨付资金。项目验收报账时,坚持数量质量并重,根据验收和审计结果进行报账。三是加强审计和专项检查。按照《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20〕21号)要求,做好项目结(决)算及相关审计。四是严格质保金制度。项目完工办理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预留3%-5%的项目质保金。近几年,我县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没有发现任何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等违法乱纪现象。

(3)监督检查。认真对待省、市各级对我县移民后扶工作的检查督查,配合财政、审计、稽察等部门,开展后扶资金专项检查或稽察,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与县财政、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年度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等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同时责成乡镇督促村廉勤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2023年,我县接受了省水利厅对青川县关于2021-2022年度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专项审计,以及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省级监测评估。

(4)信息统计。每年按规定开展移民后扶实施统计工作,按时填报快报和年报,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材料,及时更新移民后扶信息系统数据。

(5)绩效管理。为实现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预设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我县财政和移民部门实时到项目现场检查项目进度、质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力求绩效指标填报完整、准确,预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第一批省级项目资金规划项目4个,已完工2个,验收2个,其中美丽家园项目2个,其他项目2个。第二批省级项目资金规划项目7个,其中中小微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2个,产业扶持项目2个,其他项目3个。项目支出全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超出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2022年我县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811元,通过项目实施和历年的产业投入,移民出行道路畅通,种养产业能及时变卖成钱,移民收入稳步增长已初见成效,2023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775元。

(2)社会效益分析。通过实施道路交通、人畜饮水、产业发展等项目,可大大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水平。对于移民生活提高,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3)生态效益分析。着重解决移民聚集地污水处理,进行综合治理,提高整体环境质量,改善移民人居生活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项目实施村的移民满意度问卷调查,除普遍认为直发直补生活补助标准太低,库区部分地方因湖水阻隔,交通出行困难,基础设施依然落后外,对其他调查事项还是比较满意,满意度达95%。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1.部分项目未完工的原因。一是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繁多,相关审批环节步骤复杂,影响了进度;二是库区部分涉水项目,项目工期长,但因为库区蓄水、汛期、禁渔期、环保督察等原因停建,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2.报账进度迟缓的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启动实施较晚;二是部分施工方整理资料质量不高,不能及时归档,影响尾款结算时间。

3.资金时效指标未完成的原因。移民资金专户取消后,资金由财政局统筹管理,不能及时兑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在建项目检查力度和建设进度,规范项目管理程序,督促项目业主及时对已完工项目组织验收、审计、报账,积极对接县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资金。

五、综合评价结论:良好。

六、相关建议和意见

(一)建立健全基层移民管理机构。县、乡两级移民干部严重紧缺,加之工作量大,指导、监督、检查项目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验收、审计、报账进度滞后。建议上级移民管理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健全县级以下基层管理机构,确保库区乡镇都有移民专干、接安乡镇至少有干部兼管移民工作,使移民后扶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二)放宽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上级文件规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收集及系统维护等方面,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致使部分费用列支困难,管理工作经费存在缺口,希望放宽资金使用范围。

(三)加强移民干部培训。移民工作涉及专业性、政策性较强,许多移民干部属于行业新人,过去从未接触过移民工作,有的干部虽然长期从事移民工作,但对于新时期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缺乏深入地研究,观念和知识也需要更新。因此,建议加强移民干部培训并形成正常化、经常化。

(四)设立移民资金专户。为加强移民资金管理,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设立移民资金专户,做到专户、专款、专用。


附件3

青川县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省级下达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情况

1.资金分配

(1)中央资金:

①直补资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1号),下达我县2022年移民直补资金79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移民生活补助,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移民个人。

②项目资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1号),下达资金890万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72号),下达资金556万元。项目资金聚焦移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紧围绕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

2.绩效目标

(1)中央资金。完成4个季度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发放任务,发放率100%;规划项目5个,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个,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按《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填写包括资金下达、资金分解绩效指标等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认真准备县级绩效自评佐证材料。

(二)组织过程。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后,根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客观真实地对我县2023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此基础上撰写我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我县严格按照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要求,认真统计填报相关表册,绩效自评佐证材料,并在及时深入相关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基础上完成绩效自评报告。本次自评佐证材料较充分,基础数据较准确,评价结果较为真实。其中2023年中央资金自评得分88.13分。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1号),下达我县2023年移民直补资金799万元,下达我县2023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890万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72号),我县2023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556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移民生活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由村级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对移民资格动态进行申报,乡镇、县级在“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中逐级审核,并将动态报告上传给市局,县级移民机构再将移民资格正常数据推送至市惠民惠农“一卡通”信息系统进行发放。每季度动态核实、发放一次,直接发至移民社保卡。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根据各乡镇移民需求,由乡镇做好初设预算,申报给县移民主管部门统计汇总,形成实施方案,报县德赢VWIN批准,县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后实施。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落实县级部门、乡镇、村项目理事会等各方管理责任,突出过程管理,狠抓项目规划、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移交管护等环节,确保把项目建成合格工程,力争优质工程。一是规范项目规划。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实地踏勘拟建项目现场,以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及生态环保等美丽家园建设为重点,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按程序实施项目。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对符合以工代赈建设要求的,建议按《关于印发<青川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发改发〔2022〕62号)文件要求执行。三是规范项目验收。坚持项目完工一个,验收一个。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程序,及时组织村自查验收和乡镇验收,合格后再申请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应及时将项目移交给项目相应的运营管理单位,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项目管护使用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提高项目使用率,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四是资料及时归档。强化项目过程资料的收集与管理,每一个项目均具备从计划下达到资金拨付的全部资料。对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形成文字资料的同时,还要具备影像资料,如项目公示公告、项目施工前、施工中以及完工后、项目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都必须形成影像资料,及时存档备用,做到项目完工、资料齐备。

(2)资金安全。一是账户共管。机构划转前,由县扶贫开发局与县财政局共建移民资金管理专户,共同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机构划转后,取消专户,将资金统一划拨至财政局一体化系统监管。二是严格按程序拨付资金。项目验收报账时,坚持数量质量并重,根据验收和审计结果进行报账。三是加强审计和专项检查。按照《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20〕21号要求,做好项目结(决)算及相关审计。四是严格质保金制度。项目完工办理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预留3%-5%的项目质保金。近几年,我县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没有发现任何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等违法乱纪现象。

(3)监督检查。认真对待省、市各级对我县移民后扶工作的检查督查,配合财政、审计、稽察等部门,开展后扶资金专项检查或稽察,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与县财政、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年度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等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同时责成乡镇督促村廉勤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2023年,我县接受了省水利厅对青川县关于2021-2022年度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专项审计,以及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省级监测评估。

(4)信息统计。每年按规定开展移民后扶实施统计工作,按时填报快报和年报,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材料,及时更新移民后扶信息系统数据。

(5)绩效管理。为实现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预设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我县财政和移民部门实时到项目现场检查项目进度、质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力求绩效指标填报完整、准确,预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中央资金。2023年移民直补资金按季度准时发放,2023年下达的直补资金799万元,直补发放人数12876人,实际发放752.04万元。第一批中央项目资金规划项目4个,已完工1个,验收1个,其中美丽家园项目1个,中小微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1个,基础设施2个。第二批中央项目资金规划项目1个,其中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1个。项目支出全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超出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2022年我县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811元,通过项目实施和历年的产业投入,移民出行道路畅通,种养产业能及时变卖成钱,移民收入稳步增长已初见成效,2023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775元。

(2)社会效益分析。通过实施道路交通、人畜饮水、产业发展等项目,可大大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水平。对于移民生活提高,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3)生态效益分析。着重解决移民聚集地污水处理,进行综合治理,提高整体环境质量,改善移民人居生活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项目实施村的移民满意度问卷调查,除普遍认为直发直补生活补助标准太低,库区部分地方因湖水阻隔,交通出行困难,基础设施依然落后外,对其他调查事项还是比较满意,满意度达95%。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1.部分项目未完工的原因:一是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繁多,相关审批环节步骤复杂,影响了进度;二是库区部分涉水项目,项目工期长,但因为库区蓄水、汛期、禁渔期、环保督察等原因停建,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2.报账进度迟缓的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启动实施较晚;二是部分施工方整理资料质量不高,不能及时归档,影响尾款结算时间。

3.资金时效指标未完成的原因:移民资金专户取消后,资金由财政局统筹管理,不能及时兑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召开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会,对项目滞后建设的乡镇进行通报,并组建专班加大在建项目检查力度和建设进度,规范项目管理程序,督促项目业主及时对已完工项目组织验收、审计、报账,进一步规范项目档案资料。

五、综合评价结论:优秀

六、相关建议和意见

(一)建立健全基层移民管理机构。县、乡两级移民干部严重紧缺,加之工作量大,指导、监督、检查项目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验收、审计、报账进度滞后。建议上级移民管理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健全县级以下基层管理机构,确保库区乡镇都有移民专干、接安乡镇至少有干部兼管移民工作,使移民后扶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二)放宽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上级文件规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收集及系统维护等方面,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致使部分费用列支困难,管理工作经费存在缺口,希望放宽资金使用范围。

(三)加强移民干部培训。移民工作涉及专业性、政策性较强,许多移民干部属于行业新人,过去从未接触过移民工作,有的干部虽然长期从事移民工作,但对于新时期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缺乏深入地研究,观念和知识也需要更新。因此,建议加强移民干部培训并形成正常化、经常化。

(四)设立移民资金专户。为加强移民资金管理,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设立移民资金专户,做到专户、专款、专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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