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中国共产党青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县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设办公室(法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13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1个。总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2.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12个,设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县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总编制43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参公编制16名。
3.派出乡镇片区纪检监察组5个,设派出沙州片区纪检监察组、派出关庄片区纪检监察组、派出乔庄片区纪检监察组、派出竹园片区纪检监察组、派出青溪片区纪检监察组。总编制17名(编制在所驻在乡镇),其中:行政编制17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4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65万元、30.65万元,各下降0.6%、1.8%。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2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93万元,占81.3%;项目支出307.07万元,占18.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4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65万元、30.65万元,各下降0.6%、1.8%。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65万元,下降1.8%。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1.98万元,占比8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2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40.08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87.41万元,占5.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20111(款)行政运行2011101(项):支出决算为995.56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服务2011103(项):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2011150(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纪检监察事务2011199(项):支出决算为30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支出决算为131.6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支出决算为18.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37.99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8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5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7万元,下降0.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3万元,占16.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法执纪监督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劳务派遣司勤人员工资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7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4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检查、巡视巡察、工作交流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9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426.07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将特定目标类项目单独列支,不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二是2023年部分留置案办案费暂未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4辆,主要是用于审查调查业务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青川县纪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青川县纪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在预算编制方面,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分配合理,报送及时,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在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出的依据、使用范围、开支标准符合规定,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健全规范。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20111(款)行政运行2011101(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20111(款)机关服务2011103(项):指机关工勤人员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20111(款)事业运行2011150(项):指事业人员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20111(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2011199(项):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反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青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1.县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13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1个。总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2.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12个,设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县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总编制43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参公编制16名。
3.派出乡镇片区纪检监察组5个,设派出沙州片区纪检监察组、派出关庄片区纪检监察组、派出乔庄片区纪检监察组、派出竹园片区纪检监察组、派出青溪片区纪检监察组。总编制17名(编制在所驻在乡镇),其中:行政编制17名。
(二)机构职能。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名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年末,现有在编人员72人,其中:机关在职34人(行政28人,事业4人,工勤2人);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在职38人(行政23人,参公15人)。本年度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中共青川县纪委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为1522.95万元,决算报表收入为1642万元,年初预算数比决算数少119.05万元。主要原因为:1.追加在职人员考核奖;2.追加在职人员职级晋升人员经费;3.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4.追加艰边津贴。
(二)支出情况。中共青川县纪委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为1522.95万元,决算报表支出为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94万元,占81.30%;项目支出307.06万元,占18.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中共青川县纪委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部门总体预算绩效满分65分,评价得分65分,具体情况如下:
1.履职效能15分,评价得分1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党风廉政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协助县委制定《关于推进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县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听取县级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汇报60余人次。先后组织召开“青廉”纪法教育启动大会以及2021年换届以来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暨“家庭助廉”活动,集中对180余名换届以来新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开展廉政教育。选取身边负面典型事例案例,灵活实施专题式、案例式、普遍式警示教育活动493场次,开展“清风”巡演、户外拓展等体验式廉洁教育活动153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近2.2万人次。
(2)审查调查办案经费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2023年立案176件,党纪政务处分163人;立案乡科级干部28人;留置同级党委管理干部2人,办理指定管辖案件3件。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111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669万余元。
(3)保工资运转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确保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的正常发放和缴纳,全年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满足干部职工正常办公;保障了部门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支出,全年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满足单位日常正常运转。
2.预算管理25分,评价得分25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8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22.95万元,年中追加119.05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数1642万元,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4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2分。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得分4分。我单位无自有收入。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我单位1月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723.34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1月至10月预算执行数1329.4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分2分。我单位2023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5分。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0.2%、会议费较上年下降60.74%(预算减少)、差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培训费支出决算数为20.70万元,较上年下降47.99%(一次大型培训未开展),其他一般性支出无增减。
3.财务管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2023年我单位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2分;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我单位按照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和出纳岗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自评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无现金支付,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评价得分9分。
2023年,我部门固定资产原值352.70万元,累计折旧225.57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有力地保障了日常办公和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盘活率100%。固定资产的购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都是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单位资产总体执行较好。
5.采购管理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按进度进行支付。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满分35分,得分31分。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93.1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7.9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原因为一是有一次大型培训未开展,二是因大财政资金紧张年末一笔宣传费未支付。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1)决策程序满分4分。我单位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1分。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都相符,自评得4分。
(2)项目调整满分4分。我单位对需调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对应的调整措施,自评得4分。
(3)执行结果满分4分。我单位2023年实施常年性8个项目,一次性项目1个,常年性项目中培训费因有一次大型培训未开展,未完成预算数,一笔宣传费因大财政资金紧张未支付,无结余,自评得3分。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8分。
(1)目标完成满分4分。常年性项目中培训费因有一次大型培训未开展,未完成预算数,年底一笔宣传费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支付,自评得3分。
(2)目标偏离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除培训费外与预期目标一致。自评得3分。
(3)实现效果满分3分。我单位项目除培训费外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自评得2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预算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判,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对于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下一年度不再安排预算。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同时,在预算下达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在预算编制方面,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分配合理,报送及时,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在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出的依据、使用范围、开支标准符合规定,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在项目完成方面,实现计划目标;在项目效果方面,项目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按照青川县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应得分65分、项目绩效自评应得分35分,自评总分应得分100分,实际得分情况为总体绩效自评得分65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1分,自评总分得分为96分。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参与评价人员对绩效目标定性指标的熟悉度不够,难以对本部门的支出绩效进行客观地评价。
2.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岗位分工不明确,绩效管理意识淡薄。
3.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地进行部门自评。
2.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每位同志的任务,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的每一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确保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年度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制度和要求开展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
部门名称 |
中国共产党青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
1522.95 |
1522.95 |
0.0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综合事务管理;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章;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德赢VWIN及其负责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县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据干部管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镇纪委监察室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实施,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形势;组织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专项治理;组织协调对县直部门的行风评议,指导全县的行风评议工作;纠正和查处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办案基地运行维护及保障;网络通信租赁;保障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作;业务培训;审查调查;执法执勤车辆运行;党建工作;派出乡镇片区纪检监察组公用经费;建设纪检监察涉密视频会商系统,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保障办案工作安全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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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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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监委专项工作 |
通过用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工作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等其他支出,保障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顺利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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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办公设备采购工作 |
通过日常办公设备采购,提供办公日常所需,更好的完成各部门的职能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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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阳光问政(廉)”节目 |
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纪检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全媒体直播节目,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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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内部督查工作 |
各派驻(出)机构的内部监督,对管辖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
|||||||
|
办案成本支出 |
完成办理留置案件和非留置案件,追缴违纪款,惩治腐败蔓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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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工资运转 |
保障部门在职人员及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目标工作任务。 |
|||||||
|
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
全年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指定案件办理,完成所有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完成案件前期外围核查、留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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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中心(办案基地)运行维护 |
保障办案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
|||||||
|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 |
编制教育读本、摄制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党员干部普纪明法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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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筹办阳光问政 |
≥ |
1 |
期 |
6 |
1 |
|
|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
≥ |
5 |
次 |
6 |
5 |
|||
|
纪检干部业务培训 |
≥ |
200 |
人次 |
6 |
300 |
|||
|
留置案件查办 |
≥ |
3 |
人次 |
6 |
5 |
|||
|
群众满意度调查 |
≥ |
3 |
次 |
6 |
3 |
|||
|
质量指标 |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覆盖率 |
= |
100 |
% |
6 |
100 |
||
|
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业务知晓率 |
≥ |
95 |
% |
6 |
95 |
|||
|
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培训覆盖率 |
≥ |
95 |
% |
6 |
95 |
|||
|
上访减少率 |
≥ |
10 |
% |
6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3 |
1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挽回经济损失 |
≥ |
150 |
万元 |
15 |
160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15 |
98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可度 |
≥ |
98 |
% |
3 |
98 |
|
|
部门对反腐败工作满意度 |
≥ |
98 |
% |
3 |
98 |
|||
|
公众对狠抓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工作满意度 |
≥ |
98 |
% |
4 |
98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各项支出足额保障 |
定性 |
优 |
|
3 |
优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