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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15 17:06 浏览量:2504 来源: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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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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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科技、信息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和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等相关职责。

2、负责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规划,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的受理、销售许可证核发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7、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电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境内高压油气(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义务;

9、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0、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专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等相关职责,组织实施盐产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盐产品;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推进工业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协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2、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工业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协助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3、负责对全县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符合青川县实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14、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15、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6、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7、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8、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19、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20、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21、负责全县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级财政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22、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

23、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县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2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6、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电力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全县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

(2)关于电力“上大压小”、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上大压小”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申报和管理;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制订小火电机组关停的实施方案、年度关停计划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工作,有关各方共同参与。

(3)并购安全审查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商务局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4)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负责全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市能源规划相衔接。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拟订我县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大对有关生产企业执行相关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加强配合,共同推动我县电动汽车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的解决。

(5)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部门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管理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监督实施建筑垃圾的集中回收处置;组织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创新和示范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规划纳入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贯彻执行产业专项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贯彻执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科技研发、资金支持和税收政策方面,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6)关于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清洁生产的综合性法规、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我县清洁生产地方性法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服务)导向目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清洁生产预算内投资项目。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的清洁生产专项规划、政策以及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服务)导向目录;研究拟订我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县环保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内清洁生产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建议,会同县财政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清洁生产财政性资金示范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环境保护局要会同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编制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审核指南。各部门不得单独制定和发布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清洁生产促进部门协调机制,协调清洁生产工作重要政策和重大问题,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执行。

(7)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履行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工业行业监管职责,负责金子山乡境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的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全县城乡天然气发展规划、管理职责。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各自区域内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2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32.5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82.39万元,下降56.0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665.25万元,支出665.25万元,2022年收入3060.14万元,支出3060.14万元;二是2023年科学技术支出收入106.34万元,支出106.34万元,2022年收入20.46万元,支出20.46万元;三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13.33万元,支出113.33万元,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1.26万元,支出31.26万元;四是2023卫生与健康收入14.42万元,支出14.42万元,2022卫生与健康收入13.16万元,支出13.16万元;五是2023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收入2418.70万元,支出2418.70万元,2022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收入246.06万元,支出246.06万元;六是2023年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0.59万元,支出30.59万元,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收入25.10万元,支出25.10万元;,七是2023年其他支出收入83.96万元,支出83.96万元,2022年其他支出收入4418.80万元,支出4418.8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3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8.62万元,占97.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6万元,占2.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73万元,占17.65%;项目支出2826.86万元,占82.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32.5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82.39万元,下降56.0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665.25万元,支出665.25万元,2022年收入3060.14万元,支出3060.14万元;二是2023年科学技术支出收入106.34万元,支出106.34万元,2022年收入20.46万元,支出20.46万元;三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13.33万元,支出113.33万元,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1.26万元,支出31.26万元;四是2023卫生与健康收入14.42万元,支出14.42万元,2022卫生与健康收入13.16万元,支出13.16万元;五是2023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收入2418.70万元,支出2418.70万元,2022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收入246.06万元,支出246.06万元;六是2023年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0.59万元,支出30.59万元,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收入25.10万元,支出25.10万元;,七是2023年其他支出收入83.96万元,支出83.96万元,2022年其他支出收入4418.80万元,支出4418.8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55万元,下降1.40%。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5.25万元,2022年支出3060.13万元;二是2023年科学技术支出106.34万元,2022年支出20.46万元;三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3万元,2022年支出31.26万元;四是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14.42万元,2022年支出13.16万元;五是2023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18.70万元,2022年支出246.06万元;六是2023年住房保障支出30.59万元,2022年支出25.10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5.25万元,占比19.87%;科学技术支出106.34万元,占比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3万元,占3.38%;卫生健康支出14.42万元,占0.4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18.70万元,占72.23%;住房保障支出30.59万元,占0.91%。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48.62,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20113(款)行政运行2011301(项):支出决算为665.25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20113(款)事业运行2011350(项):支出决算为84.07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20113(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011399(项):支出决算为217.8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60404(项):支出决算为61.34万元,完成预算100.00%;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60499(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支出决算为46.19万元,完成预算1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支出决算为24.57万元,完成预算1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20808(款)死亡抚恤2080801(项):支出决算为41.29万元,完成预算1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预算100.0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制造业21502(款)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项):支出决算为1988.61万元,完成预算10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制造业21502(款)其他制造业支出2150299(项):支出决算为391.70万元,完成预算10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1508(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150805(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99(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2159906(项)支出决算为26.3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30.5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较上年度增加0.33万元,增长20.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33万元,增长20.63%。主要原因是含招商引资接待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1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经信局一行7人到我县开展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督导调研,接待费0.07万元;接待市经信局一行5人到我县开展全市肉牛羊加工企业运行及项目推进等情况专项调研,接待费0.053万元;接待市科学技术局一行7人赴青川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接待费0.072万元;接待市科学技术局一行5人到青川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接待费0.055万元;接待市经济科技局一行5人赴青川调研科技创新工作,接待费0.053万元;接待市经信局一行4人到青川开展全市四季度工业经济稳增长和2023年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专项调研,接待费0.0367万元;接待成都明霞科技有限公司一行8人到青川考察投资环境,接待费0.11万元;接待成都市金瑜丰电子有限公司一行11人到青川考察投资环境,接待费0.14万元;接待江油市经信局一行9人到青川考察石英砂产业,接待费0.1236万元;接待市经信局一行6人到青川开展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调研,接待费0.953万元;接待西华大学一行20人到青川开展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暨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接待费0.246万元;接待市经信局一行10人到青川开展预制菜“新赛道”产业调研,接待费0.1450万元;接待市经信局一行5人到青川开展“三线”建设历史文化专题调研,接待费0.046万元接待市经信局一行5人到青川开展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接待费0.0532万元;接待市科技局一行4人到青川县“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前期课题调研有关事项,接待费0.0495万元;接待市经信局一行4人到青川开展二季度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调研,接待费0.0616万元;市经信局一行4人到青川开展经济运行专题调研,接待费0.0387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0.01万元,增长0.02%,与2022年数据基本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扶持资金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根据2023年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 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指标选择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采取绩效指标和绩效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得分为97分;2022年第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完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化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展览展销、法律咨询、产权交易等各类综合服务。先后为8户企业协调解决应急转贷资金2020万元;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会1次;为县域37家规上工业企业提供了管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各类市场拓展活动3次;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余次等。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专项债券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20113(款)行政运行2011301(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6.科学技术206(类)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款)应用技术开发与研究2060402(项):指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2(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制造业21502(款)其他制造业2150299(项):指省、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10.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支出229(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02(项):指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孵化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下设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经济运行与综合股、项目投资股与产业园区股、信息化股、科技股、能源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股)。下属股所级事业单位2个:青川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青川县生态产业科技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科技、信息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和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等相关职责。

2、负责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规划,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的受理、销售许可证核发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7、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电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境内高压油气(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义务。

9、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0、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专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等相关职责,组织实施盐产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盐产品;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推进工业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协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2、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工业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协助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3、负责对全县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符合青川县实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14、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15、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6、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7、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8、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19、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20、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21、负责全县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级财政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22、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

23、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县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2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6、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电力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全县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

(2)关于电力“上大压小”、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上大压小”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申报和管理;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制订小火电机组关停的实施方案、年度关停计划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工作,有关各方共同参与。

(3)并购安全审查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商务局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4)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负责全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市能源规划相衔接。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拟订我县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大对有关生产企业执行相关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加强配合,共同推动我县电动汽车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的解决。

(5)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部门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管理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监督实施建筑垃圾的集中回收处置;组织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创新和示范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规划纳入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贯彻执行产业专项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贯彻执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科技研发、资金支持和税收政策方面,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6)关于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清洁生产的综合性法规、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我县清洁生产地方性法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服务)导向目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清洁生产预算内投资项目。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的清洁生产专项规划、政策以及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服务)导向目录;研究拟订我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县环保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内清洁生产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建议,会同县财政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清洁生产财政性资金示范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环境保护局要会同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编制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审核指南。各部门不得单独制定和发布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清洁生产促进部门协调机制,协调清洁生产工作重要政策和重大问题,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执行。

(7)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履行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工业行业监管职责,负责金子山乡境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的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全县城乡天然气发展规划、管理职责。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各自区域内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2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青川县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其他事业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其他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63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02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的100%。2023年收入合计343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8.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5%。

(二)支出情况。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63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02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的100%。2023年支出合计34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65%;项目支出2826.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35%。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情况:无。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向上争取资金。1-12月向上争取资金到位556.3万元,其中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81.8万元,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474.5万元。

(2)项目投资。一是对于市级下达任务1-12月完成工业投资7.3亿元,完成技改投资2.1亿元。新入库工业项目20个,总投资10亿元,其中技改项目9个,总投资2.6亿元。2023年结转工业投资4.6亿元,技改投资0.75亿元。二是对于县级下达任务1-12月成功入库工业项目7个,总投资1.8亿元,其中:技改项目4个,总投资1.3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2.5亿元。2023年结转投资0.64亿元。三是1-12月制造业投资总额实现64876万元。

(3)科技创新项目成效显著。2023年我县到期省级科技项目6个,市级项目1个。现已组织省级项目验收1个,市级项目验收2个,验收合格率100%。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主营业务收入实现6.36亿元。取得成果登记6项;推广和应用科研创新技术成果26项,实现成果转化产值31.7亿元。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完成1935万元。

2.预算管理。

2023年,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和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将项目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合理设置了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同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执行进度较好、预算完成较好,无违规记录,确保了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2023年,我局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3432.58万元,实际支出3432.58万元,执行各项预算进度为10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预算编制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相符;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合符规范。

3.财务管理。

(1)单位的财务审批方式为授权审批: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具体流程按收支管理的一般预算支出执行。单位支出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按照县财政局对股室支付的要求严格执行。一般预算支出的公用经费及差旅费的报销:先由报销经办人签名(其中人员工资、津补贴由人事股审核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局财务会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涉及三重一大集体讨论执行的送局长批准签字)报销的管理流程。

(2)按照《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强化基础,规范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会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财经纪律,依法开展会计工作。在财务主管局长的领导下,会计负责计划财务工作,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全过程,监督检查财务整体运行情况。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分析经费活动趋势,提出改进意见。会同有关股室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会同有关股室制定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初审原始单据,办理报销事宜。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整理原始凭证并按期传递。发放工资及其他劳务报酬,做好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做好银行委托收款、汇款、账户印鉴变更等一切事宜。负责计算缴纳各种税费,办理与税费有关的事宜。计算、缴存、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资产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进行资产管理和处置。摸清家底,通过资产清查,切实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防范资产风险,有效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我局人均资产变化率低、资产利用率高,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我局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我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向中小企业宣传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提高其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强化监督与考核,建立健全采购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采购政策的严格执行和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826.8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无阶段(一次性)项目。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基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安排,确保项目符合政策导向和实际需求。决策过程中需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采用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项目决策时应明确绩效目标,包括项目的预期产出、效果、影响以及相关的量化指标。绩效目标应具有可衡量性,便于后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2.项目执行。

我局根据项目需求和绩效目标,合理分配预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定期对项目执行进度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如发现项目执行偏离预期目标或遇到不可预见的问题,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3.目标实现。

项目结束后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需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包括项目的产出、效果、影响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等。对项目的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度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2023年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本年收入合计343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4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73万元;项目支出2826.86万元。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

2、2023年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要求对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将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等报告按时按质予以完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针对自评表中查找出的问题,给予针对性地整改。

围绕内部应用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分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执行有力、有序、有效,较好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问题。

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预算管理绩效意识没有完全树立,在绩效目标设定时未进行充分的调研与论证,甚至未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绩效评价工作依据不足,使评价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管理不够科学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缺乏对应性、关联性和可操作性。

(2)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量化,缺乏可衡量性和可实现性。

2、管理措施不到位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绩效管理制度、项目监管和控制措施不够到位,绩效管理意识不强,部门整体支出部分绩效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分析不充分,缺少项目决策、过程管理和具体效果资料,致使整体绩效评价依据不足。

(三)改进建议。

针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坚持“提高认识、强化管理、科学设定、注重实效”的基础上,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科学考核,不断增强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和实际绩效水平不断提高。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3432.58

3432.58

0

年度总

体目标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工业园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管理工作的规章、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辐射产业规划,对入园项目进行统一布局。负责统筹协调园区内的道路、市政规划和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工业园区内土地的征用、储备、整理、开发、回收等工作,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好工业园区土地资源。

年度主

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招商引资工作

1.全力推进鼎盛公司和捷地农业公司闲置资产盘活。2.力争总投资5.26亿元的竹园河口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2.82亿元的工业园区尾矿渣废弃料综合利用项目开工建设。3.力争同顺矿业、精密铸造砂、复绿环保石英砂精深加工项目、富山矿业等项目落地开工。4.继续跟进苦荞系列产品生产、腌制品调味、红茶精加工等项目的招引。5.全面配合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经济运行工作

一是经济运行方面。力争明年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实现69.94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91亿元,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企业培育方面。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6户、亿元以上企业3户,全县规上工业企业达到54户以上,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户。

项目投资工作

1.全力协调交建新材料、国电项目、广袤新材料等3个在库重点项目,提前做好解锁资料准备工作,力争四季度超预期报数,尽力缩小差距。

2.全力做好鸿源矿业、开全实业、同顺矿业等6个总投资2.1亿元的技改项目成功入库。3.全力抓好做好年产50万吨绿色循环再生铝资源利用项目、年产200万套电动车减震筒生产线项目、木鱼生态科技产业园、220千伏线路建设、交建二期等10个总投资23.8亿元的项目入库筹备工作,制定入库工作清单,确保按期入库,尽力补齐投资缺口,为2023年完成两项投资打下坚实基础。

科技工作

1.加强高新技术主营业务收入填报。2.进一步加强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工作。3.督促白龙茶叶、同圣公司、裕益专合社等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对到期的项目尽快进行项目验收工作。4.加强科技成果产出登记。5.是进一步加强科技惠民工作。组织“四川科技兴村在线”青川运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充分发挥在线平台村信息员的作用,组织做好平台信息推送和科技需求工作,以确保全年面向平台的科技需求信息推送任务。

信息化工作

大力开展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成都、重庆及西安等周边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开展技术、配套合作。强化东西部协作,推动东西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与浙江沿海地区大型数字企业、信息化企业的合作,力争引进一批数字经济企业落户青川,构建东西部协作“双赢”新格局。

能源工作

1.进一步加强相关能源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县能源安全平稳供应;2.加快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电力设施保护和运行维护,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电力保障;3.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淘汰燃煤锅炉和落后产能、砖瓦行业整治等专项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工业领域环保工作,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努力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年度绩

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

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力争总投资5.26亿元的竹园河口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5.26

亿元

30%

100%

总投资2.82亿元的工业园区尾矿渣废弃料综合利用项目开工建设

2.82

亿元

30%

100%

力争明年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实现69.94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91亿元

69.94

亿元

3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全县规上工业企业达到54户以上

54

2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持续实施“育苗壮干”梯度培育工程,推动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促进“成长期”企业转型升级

定性


10%

100%


附件2

2022年第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促进青川县中小企业发展,激励中小企业为青川县经济增长作出贡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101号)、广元市财政局及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2〕95号)文件精神要求,指导企业自主申报,由市级专家评审、业主答辩通过后获得资金。作为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深入现场核实,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独立核算,单独列账,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计划及合同要求开支,专款专用。为促进青川县中小企业发展,激励中小企业为青川县经济增长作出贡献,有力支撑青川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搭建投资融资平台,解决企业资金难题。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拓展企业销售渠道。搭建管理咨询平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透明高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对青川县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分配120000.00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为促进青川县中小企业发展,切实缓解企业在资金周转、融资短缺等方面融资困难,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拓展市场销售渠道。经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自评体系,明确了自评标准、方法和流程,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制项目自评报告,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进行绩效自评,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绩效理念,增强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支出35.8万,职工工资支出5.25万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服务82次,累计服务企业达56家,企业满意度达100%,切实缓解了企业在资金周转、融资短缺等方面融资困难,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和拓展了市场销售渠道。

(三)评价选点。选取了一个代表性地点进行实地评价。

(四)评价方法。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本项目由县经信局牵头,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技术攻关,建立健全包括项目领导责任制度及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根据项目计划书,合理分解目标任务,任务到人,责任明确,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过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政策文件及管理制度,决策过程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公开,充分征集了相关企业、人员的意见。规划论证阶段充分考虑了项目的长远发展和实际需求,通过专家评审、企业参与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确保了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和优化,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资金投入过程中确保资金按照规划方案的要求进行分配,优先支持关键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完善合理,覆盖了绩效管理的所有关键环节,不存在漏洞或模糊地带,制度符合项目目标、有效激发了青川县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预算计划逐一完成计划中的各项任务,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确保高效率执行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规范、严谨,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经过审批程序,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对企业利润、收入等经济指标有一定程度提升,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4.项目结果。项目切实缓解了企业在资金周转、融资短缺等方面融资困难,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和拓展了市场销售渠道。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贴合了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促进了青川县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奖励确保企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民生保障。项目资金在青川县区域内各企业的分配公平合理,能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均衡发展。项目资金准确、高效地投放到了资金周转困难、融资难的企业,确保了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项目资金的分配标准科学、合理,客观反映了企业的实际贡献和发展潜力,间接提高了就业机会、增加了税收收入等,群众满意度高。

3.基础设施。项目原定目标与实际进度相符,资金拨付及时、足额到位,不存在资金闲置、浪费现象。评估项目达到了预定的质量,审查验收程序规范、透明,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融资难等问题,促进了青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定期检查项目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和问题,收集了相关企业的反馈意见,作为后续改进和优化项目的重要依据。

4 .行政运转。资金的实际使用严格遵循了政策文件中规定的用途,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融资难等问题。资金申请和审批过程遵循了相关程序和要求,项目管理遵循了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完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化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展览展销、法律咨询、产权交易等各类综合服务。先后为8户企业协调解决应急转贷资金2020万元;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会1次;为县域37家规上工业企业提供了管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各类市场拓展活动3次;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余次等。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2022年第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第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载体建设类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2〕95 号

绩效分配方式

项目法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广财建〔2022〕95 号

使用范围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2-09-13至2023-09-13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

其中:财政拨款

12

其他资金

0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化服务资源为中小企提供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展览展销、法律咨询、产权交易等各类综合服务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化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展览展销、法律咨询、产权交易等各类综合服务


为8户企业协调解决应急转贷资金2020万元;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会1次;为县域37家规上工业企业提供了管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各类市场拓展活动3次;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余次等


50%

为8户企业协调解决应急转贷资金2020万元;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会1次;为县域37家规上工业企业提供了管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各类市场拓展活动3次;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余次等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实施时间

12

月份数

10%

12个月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为8户企业协调解决应急转贷资金2020万元;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会1次;为县域37家规上工业企业提供了管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各类市场拓展活动3次;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余次等


20%

为8户企业协调解决应急转贷资金2020万元;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会1次;为县域37家规上工业企业提供了管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各类市场拓展活动3次;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余次等







......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








附件2

2022年工业良好开局激励资金和2022年冲刺全年工业稳增长目标任务激励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激励青川县工业企业为工业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保证高质量完成青川县全年工业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3〕267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3〕402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第三批省级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工业开局做出稳步贡献的企业、2022年8月实施“让电于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2022年8-10月产值增速快于全市平均水平并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主管部门进行资金分配、项目管理和服务支持。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独立核算,单独列账,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计划及合同要求开支,专款专用。为鼓励企业提前统筹谋划稳工稳产复工复产工作,推动工业经济尽快回稳上行,有力支撑青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激励。

(五)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透明高效的原则进行分配,按照工业企业对工业开局贡献、产值增速贡献以及“让电于民”实施情况进行资金分配,支出工业良好开局资金84000.00元,2022年冲刺全年工业稳增长目标任务激励资金1361000.00元,2022年8-10月让电于民企业奖励资金406000.00元,2022年产值较大贡献工业企业奖励资金955000.00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为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保证高质量完成青川县全年工业目标任务。经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自评体系,明确了自评标准、方法和流程,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制项目自评报告,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进行绩效自评,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绩效理念,增强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激励青川县工业企业为工业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保证高质量完成青川县全年工业目标任务。

(三)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支出工业良好开局资金84000.00元,2022年冲刺全年工业稳增长目标任务激励资金1361000.00元,2022年8-10月让电于民企业奖励资金406000.00元,2022年产值较大贡献工业企业奖励资金955000.00元。资金投入提高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动力,推动企业实现了稳产满产、扩能增效,实现了全年工业指标稳步增长。

(三)评价选点。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了实地评价。

(四)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本项目建立健全了包括项目领导责任制度及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根据项目计划书,合理分解目标任务,任务到人,责任明确,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过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政策文件及管理制度,决策过程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公开。规划论证阶段充分考虑了项目的长远发展和实际需求,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和优化,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资金投入过程中确保资金按照规划方案的要求进行分配,优先支持关键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完善合理,覆盖了绩效管理的所有关键环节,不存在漏洞或模糊地带,制度符合项目目标、有效激发了青川县工业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预算计划逐一完成计划中的各项任务,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确保高效率执行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规范、严谨,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经过审批程序,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对企业利润、收入等经济指标有一定程度提升,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4.项目结果。项目保证了青川县2022年工业的良好开局和全年工业指标的稳定提升,完成了项目目标,对比项目的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时间,不存在延误的情况。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贴合了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促进了青川县产业发展,“让电于民”资金奖励确保企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民生保障。根据工业经济基础,项目资金在青川县区域内各企业的分配公平合理,能有效促进各区域工业经济的均衡发展。项目资金准确、高效地投放到了对工业开局做出稳步贡献的企业、2022年8月实施“让电于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确保了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项目资金的分配标准科学、合理,客观反映了企业的实际贡献和发展潜力,有效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项目资金惠及企业,间接提高了就业机会、增加了税收收入等,群众满意度高。

3.基础设施。项目原定目标与实际进度相符,资金拨付及时、足额到位,不存在资金闲置、浪费现象。评估项目达到了预定的质量,审查验收程序规范、透明,使企业提前统筹谋划稳工稳产复工复产工作,推动了工业经济尽快回稳上行,促进了青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定期检查了项目运行状况,收集了相关企业的反馈意见,作为后续改进和优化项目的重要依据。

4 .行政运转。资金的实际使用严格遵循了政策文件中规定的用途,有效促进了工业的良好开局、全年平稳运行,促进了工业产值增长、企业数量增加、就业岗位增加等。资金申请和审批过程遵循了相关程序和要求,项目管理遵循了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7分。项目对工业开局做出稳步贡献的企业、2022年8月实施“让电于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2022年8-10月产值增速快于全市平均水平并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企业利润、收入等经济指标有一定程度提升,有效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项目资金惠及企业,间接提高了就业机会、增加了税收收入等。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附表

2022年工业良好开局激励资金和2022年

冲刺全年工业稳增长目标任务激励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工业良好开局激励资金和2022年冲刺全年工业稳增长目标任务激励资金

预算单位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产业发展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第三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25 号

绩效分配方式

项目法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广财建〔2023〕25 号

使用范围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2-202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44.5

其中:财政拨款

144.5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为激励青川县工业企业为工业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保证高质量完成青川县全年工业目标任务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对产值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

1

5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控制在预算成本内

2806000

30%

100%


附件2

2023年青川县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根据青川县财政局、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川县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青财〔2022〕27号)文件精神,在青川县内注册的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企业,同时具备符合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准入条件,达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要求;年产值10亿元(含)以上;年税收在1.3亿元及以上。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审批、拨付。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独立核算,单独列账,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计划及合同要求开支,专款专用。为促进青川县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有力支撑青川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科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制定、审核拨付和监督检查。

(七)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透明高效的原则进行分配,按照有色金属企业产值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为促进青川县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形成青川县再生有色金属产业集群,提高企业产值。经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自评体系,明确了自评标准、方法和流程,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制项目自评报告,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进行绩效自评,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绩效理念,增强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对在青川县内注册的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企业,同时具备符合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准入条件,达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要求;年产值10亿元(含)以上;年税收在1.3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进行资金审批、拨付,共20196100.00元。

(三)评价选点。选取了一个代表性地点进行实地评价

(四)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本项目由县经信局牵头,建立健全包括项目领导责任制度及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根据项目计划书,合理分解目标任务,任务到人,责任明确,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过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政策文件及管理制度,决策过程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公开。规划论证阶段充分考虑了项目的长远发展和实际需求,确保了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产值达标企业,确保资金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分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完善合理,覆盖了绩效管理的所有关键环节,不存在漏洞或模糊地带,制度符合项目目标、有效激发了青川县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预算计划逐一完成计划中的各项任务,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确保高效率执行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规范、严谨,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经过审批程序,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对企业利润、收入等经济指标有一定程度提升,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4.项目结果。项目提高了企业产值,促进了青川县有色金属产业发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贴合了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促进了青川县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发展,资金奖励确保企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围绕符合性、成长性、经济性进行绩效分析。

2.民生保障。项目资金在青川县区域内各企业的分配公平合理,能有效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企业发展。项目资金准确、高效地投放到了产值、税收达标的企业,确保了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项目资金的分配标准科学、合理,客观反映了企业的实际贡献和发展潜力,间接增加了税收收入,群众满意度高。

3.基础设施。项目原定目标与实际进度相符,资金拨付及时、足额到位,不存在资金闲置、浪费现象。评估项目达到了预定的质量,审查验收程序规范、透明,提高了再生有色金属企业的产值、税收。定期检查项目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和问题,收集了相关企业的反馈意见,作为后续改进和优化项目的重要依据。

4 .行政运转。资金的实际使用严格遵循了政策文件中规定的用途,资金申请和审批过程遵循了相关程序和要求,项目管理遵循了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为97分。通过项目实施,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进行资金审批、拨付,共20196100.00元,提高了企业生产产值。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附表

2023年青川县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扶持资金

预算单位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有色金属奖补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青川县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青财〔2022〕27号

绩效分配方式

项目法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青财〔2022〕27号

使用范围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19.61

其中:财政拨款

2019.61

其他资金

0.00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按照再生有色金属企业对于地方财力贡献进行奖补。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产值贡献10亿元以上

10

亿元

50%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税收贡献1.3亿元以上

1.3

亿元

3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产值增加率、经济效益增加率,带动老百姓就业人数增加率

90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附件2

产业发展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为推动生态产业的发展,设立本项目以提供贷款贴息资金支持。

2.立项、资金申报依据:依据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以及地方政府对生态产业的扶持政策。

3.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生态产业项目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主管部门职能: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分配和监管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条件、审批程序等。

2.实施目的:促进生态产业的发展,提高生态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主要工作任务:审核贷款贴息申请,拨付贴息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支持方向:主要支持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等领域的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项目预算13.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19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项目的规模、贷款金额、生态效益等因素进行分配。

3.分配情况:共支持了1个生态产业项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整体目标是推动生态产业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区域目标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进行设定;具体绩效目标包括支持项目数量、带动投资金额、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自评方案,收集了相关资料,对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自评,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资金分配是否合理、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绩效目标是否实现等。

2.评价重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实施的效果、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1个项目进行实地评价。

(四)评价方法。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主管部门领导、相关专家和财务人员组成,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程序规范,规划论证充分,资金投向符合生态产业发展方向。

2.项目管理:建立了健全的制度办法,资金分配合理,绩效监管有效。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较高,资金使用规范。

4.项目结果:大部分绩效目标已完成,完成时效较好。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支持的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经济性。

2.民生保障: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了就业,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群众满意度较高。

3.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正常,资金拨付及时;建成项目已通过验收,功能实现良好,后续管护到位。

4.行政运转:资金用途合规,程序规范,标准符合规定。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项目个性设定的指标,如生态环境改善指标等,均已完成或基本完成。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良好,评价总分为[96]分。项目实施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有效推动了生态产业的发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申报材料不够完善,审核难度较大。

2. 个别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3.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和量化,部分指标难以准确衡量。

六、改进建议

1. 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指导,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 建立项目跟踪管理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督促和整改。

3. 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使其更加细化、量化和可衡量,便于对项目绩效进行准确评价。


附表: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产业发展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产业发展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预算单位

青川县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产业发展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青川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绩效分配方式

项目法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青财农【2023】78号

使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生态产业项目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申报(补助)条件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证照齐全,具备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条件,信誉良好,规上企业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300万元。

项目起止年限

20230101-2023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3.19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3.195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

13.195

万元

50%

100%

质量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定性

高中低

30

10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95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附件2

青川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

能力提升项目和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本项目设立的主要背景是青川县经济开发区庄子产业园随着入驻企业的不断增加,污水排放量显著增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已无法满足处理需求,导致环境污染风险加大。为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号召,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提升经济开发区整体竞争力,本项目得以立项。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青财金[2021]11号)、青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青财金[2021]8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使用、检查、监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制定,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监督机制等。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是提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支持方向聚焦于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与扩建、技术升级及配套设施完善等方面。经科局作为资金使用、检查、监管及绩效评价主体。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项目资金分配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重点考虑项目的实际需求、技术难度、环境影响及经济效益等因素。资金分配情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接受审计和监督。按照区域污水情况、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为显著提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率不低于95%,同时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区域绩效目标关注污水处理设施对周边环境的改善效果。项目自评工作已按照既定计划开展,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进行绩效自评,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绩效理念,增强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对青川经济开发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投入747518.83元,对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投入92100.00元。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覆盖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现场、运营管理部门、受益企业及周边居民区等关键节点,确保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四)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本项目评价组由环保专家、财务审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代表组成,确保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完成评价任务。建立健全包括项目领导责任制度及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根据项目计划书,合理分解目标任务,任务到人,责任明确,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过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政策文件及管理制度,决策过程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公开。规划论证阶段充分考虑了项目的长远发展和实际需求,确保了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产值达标企业,确保资金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分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完善合理,覆盖了绩效管理的所有关键环节,不存在漏洞或模糊地带,制度符合项目目标、有效激发了青川县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预算计划逐一完成计划中的各项任务,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确保高效率执行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规范、严谨,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经过审批程序,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对企业利润、收入等经济指标有一定程度提升,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4.项目结果。项目通过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减少污水直排,降低对周边水体的污染,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本项目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关于污水处理的政策导向及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确保了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为区域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的提升,本项目不仅解决了当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的紧迫问题,更为未来区域产业的扩张预留了空间。随着更多企业的入驻和产量的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持续满足发展需求,促进了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等各环节均注重成本控制和效益最大化。通过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了处理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同时,项目还考虑到了长期的经济效益,如减少因环境污染而可能面临的罚款、赔偿等费用,以及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对招商引资的积极影响。

2.民生保障。区域均衡性:项目选址充分考虑了经济开发区的整体布局和区域均衡发展需求,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能够覆盖并有效服务整个区域的居民和企业,避免了环境污染的局部集中现象。对象精准性:项目针对经济开发区内污水排放量大、处理难度高的企业和区域进行了重点投入,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能够精准对接实际需求,有效解决了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问题。标准合理性:项目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关于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确保了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或优于相关标准,保障了区域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研等方式收集了区域居民和企业对项目的满意度反馈。结果显示,项目得到了广泛认可和支持,群众满意度较高,进一步验证了项目在民生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3.基础设施。围绕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进行绩效分析。项目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推进,工程进度符合预期要求。同时,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建成项目:围绕项目验收、功能实现、后续管护进行绩效分析。项目建成后顺利通过验收,各项功能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在运营过程中,项目运行稳定可靠,有效提升了经济开发区的污水处理能力。此外,项目还建立了完善的后续管护机制,确保了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

4 .行政运转。用途合规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确保了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程序合规性:项目在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均遵循了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了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标准合规性: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了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同时,项目还注重标准化管理,提高了行政运转的效率和水平。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为97分。通过项目实施,对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企业进行资金审批、拨付,共839618.83元,提高了青川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能力。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附表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和

中小企业孵化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青川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和中小企业孵化园

预算单位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

绩效分配方式

项目法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青财金[2021]11号、青财金[2021]8号

使用范围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3.961883

其中:财政拨款

83.961883

其他资金

0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按照再生有色金属企业对于地方财力贡献进行奖补。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污水处理厂

1

50%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控制在预算成本内

747518.83

30%

100%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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