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相关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6.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8.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20.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民营经济进行指导、督导、协调和服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队合一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01.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下降248.05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专项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0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1.15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0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1.39万元,占95%;项目支出129.76万元,占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01.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8.05万元,下降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8.05万元,下降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6.71万元,占比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06万元,占9.7%;卫生健康支出70.48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50.90万元,占5.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0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2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2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57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2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68万元,完成预算99.2%,较上年度减少60.99万元,下降6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节约0.257万元;2.公务接待费节约0.01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09万元,占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8万元,占17.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9万元,完成预算9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62.1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追加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1辆、小型电瓶执法车2辆、其他(特种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执勤、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8万元,完成预算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大型接待活动次数及人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894人次,共计支出5.5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基层所规范化检查、春雷行动等业务交流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开支共计金额5.5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61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4.6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严控办公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电脑、打印设备)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站所维修维护、企业开办公章刻制(免费邮寄)、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层站所维修维护、企业开办公章刻制(免费邮寄)、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科学合理,较好地履行了部门法定职责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各项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有效保障了县市场监管系统正常运转,着力推动了市场智慧监管体系的构建,提升了现代治理效率;对基层站所维修维护、企业开办公章刻制(免费邮寄)、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等,开展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指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其中包括: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青川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青川县药品安全监测中心、县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青川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县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相关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6.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8.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20.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民营经济进行指导、督导、协调和服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我单位共131人,其中行政人员50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8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9人。2023年度新进公务员7人,事业人员2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公务员2人,退休事业人员2人,调出公务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1.15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事业收入0;经营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二)支出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01.15万元。基本支出2,471.39万元,项目支出129.76万元。分别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95.01%、4.98%,基本支出大于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425.59万元,占比54.8%;事业运行571.37万元,占比21.9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81,占比8.3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07,占比1.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占比0.28%;医疗卫生收入70.48万元,占比2.7%;住房公积金支出150.90万元,占比5.8%。项目支出包括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0.54,占比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10万元,占比2.23%;市场主体管理10.00万元,占比0.38%;质量基础5.00万元,占比0.19%;药品事务5.47万元,占比0.21%;食品安全监管25.87万元,占比0.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4.77万元,占比0.95%。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无。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我单位明确职责和目标:部门清晰界定自身职责范围,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的放矢。优化服务流程: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等措施,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升公众满意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部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工作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部门依法依规履职。通过履职效能评价,激励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和社会期望。2023年度完成工作如下:
(1)以“守底线促发展”为要,共建共治共享,以“四个最严”兜牢“四个安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夯实责任落实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建设,确保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安全事故。一是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搭建“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食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安全“两个责任”,通报2022年度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督促329名各级食品安全包保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分别在县委常委会会议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5次组织学习食品安全、质量强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完成各级食品抽检732批次、药品抽检13批次、重要工业产品抽检56批次,上报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07例,保障全县重大活动33次。完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CMA资格复审及扩项,新扩项73个参数,57个方法。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出动28名执法人员分7组对县城442户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规范,助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二是执法监管成果显著。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23”“铁拳”“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扫黑除恶等6项专项行动,制止餐饮浪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医药领域腐败、粮库等15项专项治理,协调18个县级部门完成43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全年行政执法立案197件;三是社会共治氛围浓厚。成立广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青川县指挥部,明确创建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职责,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快闪、“五进”等食安创建活动29次。引导43家企业入驻“川质通”服务平台,组织辖区内2家生产企业3人参加全省企业首席质量(品牌)官培训,推荐1人为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培育对象,“尊崇质量”理念深入人心。依托“3·15”、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组织宣传活动、发布科普知识、接受群众咨询,营造“四个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2)以“质量品牌培育”为纲,保护知识产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品牌培育,注重品牌保护,发挥品牌效应,以品牌提升产业企业竞争软实力,将品牌价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参与品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推陈出新。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县级知识产权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暨4·26知识产权日活动,评选青川县首届知识产权奖。推荐“七佛贡茶”纳入川渝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四川省第二批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青川黑木耳”上榜天府地标美食品牌价值50强,培育四川中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广元市2023年度唯一获批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大运会特殊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美等广告治理,严打虚假宣传。全县现有商标1429件、专利232件(其中发明专利35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二是有机认证优化提升。巩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成果,助推广元市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全县现有有机认证证书40张、新增茶叶有机认证面积1200亩,完成监督抽检14批次;三是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抓牢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抽查+自查”4次,共审查文件325件,其中增量审查113件,修改调整6件,废止1件。推动青川县成功创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县,与广元经开区、遂宁大英县建立跨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在青溪镇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区”。实施计量惠民工程,检定各类计量器具2329台(套),确保市场运行公平有序。
(3)以“拼经济比发展”为本,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模范机关。全县现有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9600户(年内新增913户)、私营企业1717户(新增23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68户(年内新增46户)、内资企业320户(新增20户)。一是服务形象更加规范。以承办全市基层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现场会为契机,有序推进青川“一局三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青溪所打造为全省“四星”所,通过形象规范带动制度规范、服务规范;二是服务流程更加优化。下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权限,发出全县首张“跨省通办”营业执照和全市首个个体工商户免费印章,实现经营主体一站式“零成本”开办和“全程网办”,节约经营成本10.3万元;三是服务精度更加到位。重建重组青川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银企”对接,为成员单位授信2亿元。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广泛宣传四川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2”政策。延伸服务触角,推行食品证照到期提醒和营业执照、信用修复“上门办”。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件,出质股权数额5000万元,实现主债权数额2119万元。培育“个转企”11户。收到经营主体赠送的锦旗4面。四是消费环境更加舒心。牵头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根据节假日和季节特点,发布各类消费提示、警示、经营告诫书31期,建立“党建+12315”维权机制,持续提升消费投诉处理能力,331起投诉举报处理及时率、满意率100%。五是超额完成任务。全年完成固定投资4010万元、招商引资2397万元,分别为任务数的118%和239%。向上争取资金166.5万元。
(4)特色亮点工作
强化跨区域监管执法联动协作。在川陕甘毗邻地区市场监管营商环境一体化合作协议框架下,加强与区域内和区域外先进地区交流合作,签订知识产权合作协议4份、“跨省通办”合作协议1份、商业秘密保护合作协议2份、跨区域协作执法框架协议1份。
构筑放心舒心旅游景区消费环境。在青溪镇成立“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联盟,101家商户承诺全部或部分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区,区域内236家经营户全部做到公示牌及价签标识规范;在县城区浙金大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规范36家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探索景区农家乐食品安全十二户联动和“互联网+明厨亮灶”远程监管。评选“景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3家、“食品安全示范店”3家。
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助力乡村振兴。为擦亮青川茶名片注入知识产权力量,“七佛贡茶”成功入选2023年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保险”金融服务生态链,全市首单知识产权保险落地青川,为14家“七佛贡茶”用标企业提供“兜底”,实现企业获益、茶农增收、乡村振兴。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①报送时效
按照要求,2023年年末,开始核实人员编制,谋划来年重点工作,为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收集资料。12月编制出预算初稿,后经多方征求意见,按时上报了2023年度部门预算,高质量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并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②编制质量
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预算编制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相符;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合符规范。
(2)预算执行
①预算执行进度
2023年,我局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2601.15万元,实际支出2601.15万元,执行各项预算进度为100%。
②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上年度“三公”经费93.66万元,本年度32.67万元,减少60.98万元,减少65.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支出为0万元,增减变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27.09万元,上年89.18万元,减少62.09万元,减少69.62%。原因2022年新购执法执勤车5辆;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公务接待费5.58万元,上年度公务接待费4.48万元,增加1.1万元,增长24.66%。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及用餐标准每次不恒定。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核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及时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系统数据相符,并经县财政局审核批复。
(4)财政资金综合管理情况
非税收入征收、上缴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征管政策,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认真编制和执行非税收入预算,及时征缴入库,票据管理规范。全年非税收入完成33.91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3.财务管理
2023年度,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严控经费支出。按照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和出纳岗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设置会计和出纳岗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和财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
(1)财务审批。单位的财务审批方式为授权审批(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具体流程按收支管理的一般预算支出执行。单位支出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按照县财政局对股室支付的要求严格执行。一般预算支出的公用经费及差旅费的报销:先由报销经办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核→局财务会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报党组会审批通过)报销的管理流程。
(2)内控关键岗位责任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①账务股关键岗位—会计:1.在财务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计划财务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财经纪律,依法开展会计工作。3.制定财务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4.按照《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强化基础,规范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5.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全过程,监督检查财务整体运行情况。6.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分析经费活动趋势,提出改进意见。7.会同有关股室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8.会同有关股室制定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9.协调与相关股室的关系。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关键岗位—出纳:1.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初审原始单据,办理报销事宜。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整理原始凭证并按期传递。3.发放工资及其他劳务报酬,做好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4.做好银行委托收款、汇款、账户印鉴变更等一切事宜。5.负责计算缴纳各种税费,办理与税费有关的事宜。6.计算、缴存、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资产管理
2023年,我局积极主动、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资产清查这项工作。摸清全局家底,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解决的办法落实,为单位编制预决算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同时,通过资产清查,切实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防范资产风险,有效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5.采购管理
(1)我单位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向中小企业宣传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提高其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2)优化采购流程: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我单位严格在四川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采购,实现采购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减少不必要的资质审核环节;强化监督与考核:建立健全采购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采购政策的严格执行和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同时,严格跟进采购执行率,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14.2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基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安排,确保项目符合政策导向和实际需求。
决策过程中需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采用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项目决策时应明确绩效目标,包括项目的预期产出效果影响以及相关的量化指标。绩效目标应具有可衡量性,便于后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2.项目执行。我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和绩效目标,合理分配预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定期对项目执行进度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如发现项目执行偏离预期目标或遇到不可预见的问题,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3.目标实现。项目结束后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需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包括项目的产出、效果、影响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等。对项目的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3年度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青川县德赢VWIN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
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3.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 部门名称 |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 2608.72 | 2608.72 | 0 | ||||||
| 年度总 体目标 | 2023年初批复整体绩效共计2323.37万元,截至年末共支出2608.72万元。年度项目支出共计221.25万元。从覆盖范围上看,坚守了“四大安全”底线,守护了一方百姓安康,一是保障食品安全,发挥食品安全监测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二是保障药品质量检测;三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四是保障工业产品安全。项目整体覆盖范围全面,解决了实际紧急所需。 | |||||||
| 年度主 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 保障特种设备设备安全监管 |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 |||||||
| 完成特种车辆运行维护 | 保障特种车辆的后续正常运行维护 | |||||||
| 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能力提升 | 将青川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整合,确保企业能将”三品一标”转换成为价值,检测中心新购设备和能力提升 | |||||||
| 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及12315平台运行维护 | 做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工作的受理、分流、调查、调解、回访工作、组织放心舒心培训活动 | |||||||
| 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工作 | 重点检查药品的进货记录,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围绕药品质量安全,狠抓资质核实,在途,储存温度核查 | |||||||
|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 | 全面检查食品药品零售、医疗机构药械产品质量安全、着重排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关键区域、突出治理“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新兴领域销售秩序,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和过期食品药品等现象 | |||||||
|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务及食安办项目工作 | 食品安全抽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培训等项目 | |||||||
| 助力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 | 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发展有机产业,完善营销体系,加强科技引领,巩固创建成果,强化有机监管,加大宣传力度 | |||||||
| 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 出动执法人员检查食品经营户,排查冷链食品案件线索,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每批次报备批准,专仓存放无交叉,进货证明无遗漏。 | |||||||
| 年度绩 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 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控制预算资金 | ≤ | 2608.72 | 万元 | 3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目标任务 | ≤ | 1 | 年 | 3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全县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 ≥ | 98 | % | 30%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解决了群众办证难,消费权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群众基本满意 | ≥ | 98 | % | 30% | 100% |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基层站(所)维修维护)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按照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广市监办〔2023〕68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决定对青溪所、竹园所、沙州所等开展基层站(所)维修维护及办公设备采购。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规范基层监管所阵地建设、文化建设、监管流程等,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按2023年度,我局向县政府和县财政申请了基层站(所)维修维护经费,县财政及时批复和划拨了相关工作经费10万元,申报资金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完成时效为2023年度。
2.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全面加强我县市场监管阵地建设工作。
3.一级指标:群众满意度,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群众满意率≧93%。
4.一级指标:成本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成本指标,三级指标:项目成本≦10万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明显提升了各所市场监管所外在形象及健全了办公设施设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全面加强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基层阵地建设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群众满意度指标≧93%。显著提高辖区内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明显。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财务股指导基层站(所)维修维护资金使用,县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基层站(所)维修维护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保障了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金报告和公示制度,向市局报告资金到位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县局机关党办(二)不定期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评价组织。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为项目实施的议事决策机构,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既是分管项目的牵头领导,又是项目监督管理直接负责人。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确保了项目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有效推进了项目有条不紊地实施。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本项目计划采购4台计算机(青溪所1台、竹园所1台、办公室2台)、执法大队多功能一体机1台、行政审批股针式打印机1台。
2.项目管理。项目采购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
3.项目实施。截止2023年12月,我局共计支出基层站(所)维修维护工作经费9.771万元,预算执行率97.71%。
4.项目结果。明显提升了各所市场监管所外在形象及健全了办公设施设备。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我单位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从资金预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方面严格执行。以确保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规范合理性。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指标综合考量评价体系从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使得群众对象满意度≧93%,各所所房内外日常维修、和办公设备采购为后期开展文化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四、评价结论
基层站(所)维修维护项目开展后,施工方狠抓项目进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分组同时施工,在较短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实施,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付资金,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五、存在主要问题
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各基层站(所)所房破旧,有的所房甚至出现下沉等现象,不能抵御洪水等自然灾害,加之所房内部门窗等年久失修,有掉落的风险,为完成省市对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基层所的建设目标,建议加大对基层站(所)维修维护资金投入,全面提升各监管所形象。
六、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建议加大对基层站(所)维修维护资金投入,全面提升各监管所形象。
	
附表: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基层站所维修维护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 无 |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 立项依据 | 无 | |||||||||||
| 使用范围 | 基层站所维修维护维修 | |||||||||||
| 申报(补助)条件 | 无 |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度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 其他资金 | 0 |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 全面加强我县全面加强我县市场监管阵地建设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 | 2023 | 年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加强我县市场监管阵地建设工作 | ≦ | 93% | 20% | 93%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 | 93% | 10% | 93%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 | 10万元 | 20% | 9.771万元 |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企业开办公章免费刻制邮寄)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营造稳定、宽松的营商环境,减少开办企业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根据《青川县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实施方案》(青市监〔2021〕47号)文件,为新注册开办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提供首套印章刻制免费服务,实行营业执照寄递费用“全免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促进县域营商环境优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及市场主体准入及退出的便捷度,持续夯实企业登记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创新企业登记、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进一步落实,规避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3年度预算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完成指标:2023年完成。
2.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推动“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3%。
4.一级指标:成本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成本指标≦14万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降低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成本,推动“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新注册开办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提供首套印章刻制免费服务,实行营业执照寄递费用“全免单”。
(二)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本项目采用问卷调查方式收集企业对提供首套印章刻制免费服务开办过程的满意度调查。
(三)评价组织。由行政审批股牵头组织,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组织实施该项目。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我股室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指标进行监督管理,通过核对、查阅该项目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对资金合法合规使用进行审核,组织验收相关支撑材料、相应工作成效等。
2.项目管理。
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涉及费用“全免单”及“一窗通办”,实现“零跑腿”、“零成本”、“一次办”、“网上办”等目标,为企业打造宽松、便捷、高效的准入退出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进一步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3.项目实施。该项目从资金申请、分配到财务管理,使用范围以及支付流程全过程中,严格按相关制度运行,保证预算资金按照目标任务合理使用,项目资金能确保企业开办“零成本”有序推进,对促进市场主体壮大、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供有力支撑,该资金有其必要性。
4.项目结果。2023年实际完成有523家新办企业个体享受到此政策,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印章的外观、章面、印油(印泥)等符合行业标准,具有经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报告的合格率100%。为每户个体企业节约成本100-350元,免费刻章共为企业节约资金15.7582万元。减轻企业负担15.7582万元,企业获得感有所增强。企业对项目满意度1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1.本项目严格围绕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含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2.同步提供免费邮寄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专款专用、用途合规。3.比照政府采购流程自行采购第三方企业程序合规。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通过社会效益指标推动“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评价结论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降低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成本,推动“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企业开办公章刻制(免费邮寄)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项目类型 | 无 | |||||||||||
| 项目概况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无 | ||||||||||
| 绩效分配方式 |  | |||||||||||
| 立项依据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 使用范围 | 无 | |||||||||||
| 申报(补助)条件 | 无 |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度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
| 其他资金 | 14 | |||||||||||
| 年度目标 | 0 | |||||||||||
| 总体目标 | 目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降低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成本,推动“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
| 一级指标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 | 2023年 | 年 | 40% | 2023年度完成 | |||||
| 满意度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推动“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 | 93 | % | 20 |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
| 成本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3 | % | 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93%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 | 14 | 万元 | 20 | 2023年度完成14万元 |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的通知》(市监科财发〔2022〕86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市监发〔2023〕29号)《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市监办〔2022〕68号)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局(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夯实市场监管水平。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规范基层监管所阵地建设、文化建设、监管流程等,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按照市局统一安排,2023年对局机关(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青溪市场监管所、沙州市场监管所、竹园市场监管所5个单位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外观标志、强化阵地建设等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标准执行,建设内容包括:1.局机关:局机关三楼和五楼会议室改造、局机关一楼大厅市场监督管理标准门头制作等,需建设资金3.776万元。
2.青溪市场监管所文化建设、软件资料规范、执法装备采购、所房标志更换、青溪所其他建设用房建设等,需建设资金11.629万元。3.沙州所文化建设、执法装备采购、软件资料规范和沙州所其他建设用房建设等;需建设资金5.393万元。
4.竹园所文化建设、软件资料规范和执法装备采购等,需资金4.3878万元。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建设,一楼入口处标识标志制作安装等,需建设资金3.488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累计需要建设资金28.6738万元。
2023年度,我局向县政府和县财政申请了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资金,县财政及时批复和划拨了相关工作经费25万元,申报资金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控制在项目预算成本内。项目成本≦25万元。
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项目验收合格。
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完成时效为2023年度。
4.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加强基层建设,定性指标:优。
5.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三级指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定性指标:优。
6.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规范基层监管所阵地建设、文化建设、监管流程等,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2023年8月份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制定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9月份开展竞争性磋商工作,10月份开展建设工作,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工作,12月份迎接市级验收并计划在2024年末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人事股配合建设单位共同监督广告安装等质量,对出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严禁偷工减料、违规操作,项目完工后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项目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并在2023年度完工,形成了可持续的形象,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评价组织。根据单位内控制度人事股配合建设单位共同监督广告安装等质量,对出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严禁偷工减料、违规操作,项目完工后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先海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廖春花为副组长,人事股、财务股、办公室、机关党办(2)综合执法大队、青溪所、沙州所、竹园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股负责具体事务协调,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安全。显著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局(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2.项目管理。项目采购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为项目实施的议事决策机构,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确保了项目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有效推进了项目有条不紊地实施。
3.项目实施。该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2023年度下达专项资金25万元,2023年末支付10.87万元。2024年度支付剩余14.13万元。
4.项目结果。项目质量指标验收合格,时效指标在2023年度完成,可持续指标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对象满意度≧95%。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局(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夯实市场监管水平。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规范基层监管所阵地建设、文化建设、监管流程等,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采购流程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稳步推进、资金用途专款专用、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指标综合考量评价体系,其中定性指标中效益指标中可持续影响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为优秀。显著提升了基层监管所阵地建设、文化建设、监管流程规范性,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四、评价结论
有序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局(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夯实市场监管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 | |||||||||||
| 预算单位 |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 无 |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广市监办〔2022〕68号) |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 立项依据 | 无 | |||||||||||
| 使用范围 | 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 | |||||||||||
| 申报(补助)条件 | 无 |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度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 | |||||||||||
| 其他资金 | 0 |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 聚焦“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规范基层监管所阵地建设、文化建设、监管流程等,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控制在项目预算成本内 | ≦ | 25 | 万元 | 20% | 25万元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 | 定性 | 优 |  | 20% | 优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 | 2023 | 年 | 1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加强基层建设 | 定性 | 优 |  | 10% | 优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定性 | 优 |  | 20% | 优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满意度≧95% |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