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青川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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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青川县民政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二、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四、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绩效自评报告
五、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报告
六、公共卫生特别服务社工岗人员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七、精简退职职工救济金绩效自评报告
八、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九、中央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
十、省级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配套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青川县民政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青川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执行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
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民政局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2个,包括青川县民政局、青川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其中青川县民政局,纳入核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包括:青川县婚姻登记所、青川县老区建设促进会、青川县养老服务中心、青川县殡葬管理所、青川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机构变动情况。根据《中共青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民政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青委编委〔2023〕16号)精神,一是将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挂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县社会福利院牌子;二是将县惠民帮扶救助中心更名为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挂县救助管理站、县慈善总会牌子;三是将县慈善总会更名为县养老服务中心,挂县敬老院、县康复院牌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502.51万元,支出总计10502.51万元。与2022年收入总计7331.87万元,支出总计8494.74万元相比,收入增加3170.64万元、增长43.24%,支出增加2007.77万元、增长23.6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民政事务管理社工232.24万元、社区治理319.39万元、残疾人事业203.57万元、养老服务908.0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1023.3万元、彩票公益金项目367.17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50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76.58万元,占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94万元,占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5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44万元,占9%;项目支出9533.08万元,占9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502.5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70.64万元、增长43.24%,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7.77万元、增长23.6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民政事务管理社工232.24万元、社区治理319.39万元、残疾人事业203.57万元、养老服务908.0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1023.3万元、彩票公益金项目367.17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70.65万元,增长38.5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民政事务管理社工232.24万元、社区治理319.39万元、残疾人事业203.57万元、养老服务908.0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1023.3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4.68万元,占99%;卫生健康支出27.12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64.77万元,占0.6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76.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95.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2.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1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8.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7.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4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21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10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0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6.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10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3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19万元,下降13.2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6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40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规范、统筹管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越野车2辆、其他汽车(皮卡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1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对象核查、民政事务管理、养老体系建设、敬老院日常运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20万元,增长21.3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本年度上级调研考察工作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行政区划工作、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养老服务工作、慈善项目调研、民生实事项目等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9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救助工作0.07万元、行政区划工作0.11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工作0.15万元、养老服务工作0.07万元、慈善项目调研(2次)0.39万元、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0.62万元、民生实事项目0.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无外事接待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9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川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3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07万元,下降0.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川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社工总站建设、救助站能力提升项目采购货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川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主要是用于殡葬、敬老院运行、民政事务管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共卫生特别服务社工岗人员经费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配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同步制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7个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2023年1-10月部门整体预算执行和14个项目运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青川县民政局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为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指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指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指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 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精减退职职工救济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青川县民政局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9.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青川县民政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二、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重度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四、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绩效自评报告
五、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报告
六、公共卫生特别服务社工岗人员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七、精减退职职工救济金绩效自评报告
八、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九、中央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
十、省级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配套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青川县民政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青川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