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川财农〔2024〕72号文件,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590万元下达你单位,其中:支持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690万元,支持省级优势特色产业乡镇建设400万元,2023年度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5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
二、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21〕8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三、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