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县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658.46万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二、主要内容
(一)下达农村道路客运资金为300.43万元。农村道路客运补贴为112.4万元,涨价补贴188.03万元(其中统筹资金112.8万元)。
(二)下达农村水路客运资金为321.83万元。农村水路客运补贴为51.71万元;燃油船舶涨价补贴为46.68万元(其中统筹资金28万元);新能源船涨价补贴资金为223.44万元(其中统筹资金为134万元)。
(三)下达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36.2万元,全额用于城市客运补贴。
(四)另统筹资金275万元,用于农客补助、偏远村(冷热线)运行补贴、航务海事监控平台运营等。
青川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