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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解除协议管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10:45 浏览量:2476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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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相关要求及《青川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之约定,我县3家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解除医保服务(详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同意即日起解除其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自解除协议之日起,上述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附件:青川县解除医保服务医药机构名单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青川县解除医保服务医药机构名单

申请单位名称

机构编码

类别

经营地址

解除原因

广元市成林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县乔庄康民药店

P51082201024

解除医保服务

四川省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303号

自愿申请

广元市成林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县三锅东风药店

P51082201032

解除医保服务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三锅镇场镇

自愿申请

广元市成林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川县桥楼罗杨药店

P51082201031

解除医保服务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三锅镇桥楼社区

自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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