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提交《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员19人、报名点工作人员2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1年,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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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 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执行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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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冯中山 |
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支铁街 |
青政数许字〔2024〕37号 |
2024年12月18日 |
同意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