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4〕20号)文件规定,现有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宁正茂申请重新计算待遇。经档案审核,无离开单位的相关资料和手续,该人员承诺正常离开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宁正茂,身份证号码:510822********5270,1988年12月30日被青川县劳动局招聘为合同制工人,在姚渡金矿工作。1992年6月调(原内江市简阳县)简阳棉纺织厂工作。1992年6月至1993年6月从事电脑工作,1993年6月至1996年12月从事产品销售工作,在此期间棉纺织厂经济效益差、资金困难,厂领导要求职工自谋生路,直到破产都未对其进行安置,未被开除、除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
举报监督电话:0839-7201001
青川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