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内容,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扰、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
一、冬春救助的对象是指哪些人?
因当年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当年冬寒或次年春荒期间基本生活困难,需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生活救助的受灾人员(不受灾不能救助)。在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内,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二、冬春救助的救助标准?
乡(镇)村根据受灾状况对受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进行评议。
三、冬春救助都采取什么方式救助?
冬春救助以现金救助形式为主,以发放生活物资救助为辅,现金发放渠道是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冬春需救助对象是怎么确定的?
主要工作流程是“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具体分四个方面实施:
1、本人申请。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由于文化受教育因素或其他因素不能书写的,可由村民小组代写,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上摁手印),经村民小组提名,报村居民委员会备案。
2、村民委员会评议并公示。受灾困难人员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范围内公示7日。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德赢VWIN审核。
3、乡(镇)审核认定。对符合救助条件并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同意,且在村范围内公示7日无异议的需救助对象,由乡(镇)德赢VWIN进行审核认定,以文件形式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4、县审批确认。对乡(镇)德赢VWIN审核认定的需救助对象,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经核对无误后进行审批并制定救助工作方案,乡(镇)德赢VWIN负责将审批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通知到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