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消防重点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确定青川县新青川大酒店有限公司、四川省青川中学校等以下52家单位为2025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各县级部门应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广元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严密火灾防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发挥示范教育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