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财政局要求,现将我县2022-2024年度脱贫人口务工交通补助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筹集情况。2022-2024年全县共筹集中央资金630万元。其中:2022年筹集交通补助资金3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滚存使用;2024年筹集交通补助资金6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2024年全县支出交通补助627万元。其中,2022年支付交通补助6人,0.42万元;2023年支付交通补助62人,3.19万元;2024年按照票据票价支付交通补助122人,6.09万元;按照川农函〔2024〕378号文件实行“免审即享”申领模式,在县域外省域内、省外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支付交通补助8054人次,617.3万元。
3.结余情况。2024年末全县滚存结余3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2-2023年年度数量指标全面完成。2022年全县享受脱贫人口务工交通补助数量指标值5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人;2023年全县享受脱贫人口务工交通补助数量指标值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2人;
2.质量指标。2024年年度质量指标超额完成,严格控制在目标范围内。脱贫人口务工交通补助准确率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99.99%。
3.时效指标。2022-2024年年度时效指标超额完成。2022-2023年资金及时完成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2024年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4.经济效益指标。2022-2023年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全面完成。节约交通成本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5.社会效益指标。2024年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度较好。控制失业率指标值5.5%,全年实际完成1.9%。
6.满意度指标。2022-2024年年度满意度指标超额完成。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享受补助人员满意度指标值≥85%,全年实际完成100%。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