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千方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青川连锁二十四药店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和《2024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即日起解除其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自解除协议之日起,上述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附件:青川县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青川县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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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机构编码 |
类别 |
经营地址 |
解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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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千方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青川连锁二十四药店 |
P51082200718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新街 |
自愿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