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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川县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奖励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5 10:48 浏览量:295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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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园镇肉牛生产经营主体: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七进园区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奖励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青川县肉牛现代农业园区所在的竹园镇辖区内从事肉牛产业(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资格与提交资料

(一)申报资格

1.2023年以来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2.2023年以来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全部合格。

(二)提交资料

1.生产经营主体提供2024年以来不少于10次农产品生产或者(销售)记录档案(台账)复印件加盖章签字(粘贴在附件1)。

2.肉牛生产主体(肉牛养殖)提供2024年以来不少于10个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粘贴在附件2-1)。肉牛经营主体(肉牛屠宰加工)提供2024年以来不少于10个《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验证明》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粘贴在附件2-2)。

3.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进驻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截图并加盖章(粘贴在附件3)。

4.承诺函。

三、奖励数量与奖励标准

奖励数量:不超过10个(含10个)经营主体。

奖励标准:每个经营主体奖励8000元。

四、申报时间与受理单位

经营主体请将申报资料于2025年5月10日12:00前,提交至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逾期不受理。联系人:宋广安,电话:18782409870。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5年5月19日10:00在青川县竹园镇农业服务中心评审经营主体申报资料。

六、评审方式

1.评审委员会组建与分值。我局将组建由专家、执法人员、农安监管人员、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成立的评审委员会在行政监察室监督下开展评审(评审100分制,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生产经营主体,按档案每次4分共40分、生产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每个4分共40分,经营主体《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验证明》每个2分共40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截图20分)。

2.加分项。(1)主体农产品参加县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或是获得县级及以上媒体宣传的1次加5分,总加分项不超10分;(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实时更新的(有2025年信息)加5分;(3)2024年肉牛出栏达到50头(含50头)以上或者2024年肉牛屠宰加工50头(含50头)以上加5分。加分上限20分。

七、其他相关事宜

1.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遴选10个主体奖励。

2.生产经营主体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诺函。

3.评审结果将在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公布。

4.奖励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资金。


附件:青川县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奖励申报资料(模板)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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