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县农膜使用与回收现状,科学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助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现就开展2025年度农膜使用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内容
(一)统计范围:县域内所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膜使用及回收情况。
(二)统计内容:
1.农膜使用情况:按作物类别(蔬菜、大田作物、其他经济作物)分类填报覆膜面积、农膜用量(公斤/亩)、农膜类型(加厚高强地膜、全生物降解膜)。
2.农膜回收情况:当年度回收量、回收方式(主体自主回收、第三方回收等)。
二、填报要求
(一)数据真实准确:县域内所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上报农膜使用及回收情况,确保数据来源可靠,严禁虚报。
(二)规范填报格式:统一使用附件《青川县2025年度农膜使用情况统计表》(附后),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三)按时报送: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509室。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统计结果将作为全县农膜回收补贴政策落实及生态农业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高度重视;
(二)对虚报的个人及集体将予以追责。
联系人:石建忠,联系电话:198-2845-4490。
附件:青川县2025年度农膜使用情况统计表(样表)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