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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名称 |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牵头发起部门 |
检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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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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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抽查计划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督检查 |
取得使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用地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是否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以及落实异地恢复森林植被措施情况;临时占用林地是否按时退还林地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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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抽查计划 |
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抽查 |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1、是否驯养超出批准范围的野生动物。 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及圈舍建设是否安全合理。(包括且不限于场所选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野生动物是否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条件,圈舍防逃逸设施是否健全等。) 3.是否有相应的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的技术和能力。 4.养殖户是否建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情况的台账。(包括且不限于引种、繁殖、销售、存栏量的情况)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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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年抽查计划 |
木材经营加工监督检查 |
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检查持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照审批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加工;是否建立木质原料收购、产品销售、来料加工台帐;现场核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参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度定期检查;是否正常开展经营加工;是否存在私自转让、转借、转包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或挂靠经营加工行为;是否存在异地加工、私设分厂等行为;是否安全生产。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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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年抽查计划 |
林木采伐监督检查 |
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检查是否按采伐证审批的地点、面积、蓄积、采伐方式、采伐期限实施采伐;检查是否存在越界采伐、乱砍滥伐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更新。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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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5年抽查计划 |
修筑直接为 林业生产服 务工程设施 占用林地监 督检查 |
取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是否按照原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所占用林地的实际用途和建设规模、标准是否与原审批内容一致。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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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5年抽查计划 |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检查 |
青川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持有及使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抽查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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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5年抽查计划 |
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证和复检 |
植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植物检疫证书》,林业有害生物携带情况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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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5年抽查计划 |
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的抽查 |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1.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经营场所是否在批准范围内。 2.是否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检疫证明。 3.经营户是否建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台账(包括且不限于种类、数量、销售额、库存等)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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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5年抽查计划 |
森林防火 检查 |
全县各乡(镇)林业部门,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林业局 |
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和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1)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2)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3)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和护林员建设是否到位;(4)森林防火宣传是否有效开展;(5)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是否到位;(6)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
现场 |
县 |
10月30日前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