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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4 17:31 浏览量:2816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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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对“青川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青川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拟采购设施设备一批,见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牙科综合治疗机

1

含手机、座椅、内置插拔手柄洁牙机,、管路消毒

2

电动无油空气压缩机

1拖3

1

双压缩机头

3

根管长度测量仪

1

4

技工喷砂机

双笔式

1

带灯

5

牙科干燥箱

1

≥60L

6

牙椅净水系统

1

直接供水

7

牙科电动抽吸机

1

8

预真空灭菌器

1

23L,带打印机

9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1

10

艾灸烟雾净化器

2

11

TDP(红外线)

20

12

电针治疗仪

10

13

中频治疗仪

10

14

中西药柜

20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所投产品及所有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预真空灭菌器属于消毒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还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产品为压力容器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压力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评审小组审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项目公告期:2025年6月5 日至2025年6月9日。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拟推荐产品、技术参数、公司资质及报价(报价须提供佐证资料≥2份,近2年的同型号或同档次类似设备合同、发票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请勿涂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等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479036473@qq.com,请各供应商互相转告,过期将不予受理(本次递交响应文件采取网上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

六、其他补充说明

上述资料请各企业以“设备名称+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 479036473@qq.com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川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4780954876


附件:市场调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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