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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6-05 09:52 浏览量:3142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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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我县2025年高考、中考禁噪期定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3日至6月15日,县城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外,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0时至次日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考试期间,全天停止从事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6月3日至6月15日,禁止在广场、公园、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KTV等)干扰考生休息、学习和考试。餐饮场所及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三、6月7日至9日、6月13日至15日,居民小区、考生住宿点和考点周边等噪声敏感区域,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外经营及施工活动;禁止各类商业场所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从事促销活动和招揽顾客。

四、考试期间,将严格控制各考点周边车辆噪声排放。6月8日、6月14日下午为高考、中考听力考试时间,将对青川中学前、后校门校外公路实行交通管制,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五、高考、中考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建筑工地、广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凡违反噪声管理相关规定的,依法严格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15日24:00。举报电话: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39-7204578)。

特此通告。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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