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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5 16:05 浏览量:1254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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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提前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28号),现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89万元(详见附表)。该资金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一、突出支持重点

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请各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各任务方向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除外)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保持总体稳定。

二、依规统筹整合

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等文件规定,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继续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按需整合”原则,确定是否统筹整合使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

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21〕8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四、加强执行监督

各资金使用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青川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青川县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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