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安全监察专员赵建民一行,会同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到青川县俸佳硅矿有限责任公司爬岩子石英砂岩矿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青川县俸佳硅矿有限责任公司爬岩子石英砂岩矿对现场的运输巷道、巷道监控、通风系统、通信系统、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在会议室就企业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隐患排查记录、应急演练、各类图纸、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强调,此次“百日行动”督导检查是对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次大检验。一是青川县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生产作业。三是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开展以案促改,努力营造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