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对位于青川县木鱼镇石牛社区二组一宗土地(位置见附图)进行土地权属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青川县木鱼镇德赢VWIN地块现宗地范围四周东至道路(至现木鱼中小学校人行水泥路);西至道路(永安路)、韩保斌房屋(滴水);南至韩罡围墙外、木鱼派出所(围墙外);北至道路(围墙外),陶松明、陶明康、王海林、唐小蓉4户房屋(政府围墙外),国有土地,面积为3388.27㎡;经实地踏勘调查并经木鱼镇石牛社区居委会核实,该宗地内土地为原国营新光厂用地(已移交青川县德赢VWIN),筹建木鱼镇时作为木鱼镇政府用地,2008年地震灾后原址重建。该宗地四至界限清楚,与集体土地无冲突,权属无争议,属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该宗地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请与该宗土地有权属纠纷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单位提供相关权属证明书面材料申明权利,逾期我单位将按程序进行确权登记。(联系人:李朝静,电话:13308120693)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地块位置
注:向上为正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