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青川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六、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青川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抽查计划、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
八、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九、青川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青川县财政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十一、青川县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
	
一、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青川县财政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财经中心
电话0839-7208324
传真:0839-7202738
邮编:628100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3个:
青川县财政局法规会计股
主要职责: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等有关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水平。
股室负责人:马勇 联系电话:0839—7208324
青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股室负责人:何廷灵 联系电话:0839—7205638
青川县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主要职责: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龙 联系电话:0839—7205013
二、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 序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序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 1 | 王俊荣 | 23070404022 | 13 | 鲜枋呈 | 23070412030 | 
| 2 | 王 强 | 23070412021 | 14 | 邓青龙 | 23070412041 | 
| 3 | 张 龙 | 23070412022 | 15 | 唐姝姝 | 23070412031 | 
| 4 | 何廷灵 | 23070412037 | 16 | 魏传孝 | 23070412044 | 
| 5 | 何 婧 | 23070412031 | 17 | 李 昌 | 23070412023 | 
| 6 | 谢佳成 | 23070412046 | 18 | 安 静 | 23070412042 | 
| 7 | 陈 杰 | 23070412026 | 19 | 赵 玲 | 23070412034 | 
| 8 | 朱 敏 | 23070412027 | 20 | 马志俊 | 23070412035 | 
| 9 | 白 雪 | 23070412028 | 21 | 李 诗 | 23070412036 | 
| 10 | 廖桂伶 | 23070412029 | 22 | 史莎莎 | 23070412038 | 
| 11 | 魏 丹 | 23070412043 | 23 | 胡菊英 | 23070412047 | 
| 12 | 王 巧 | 23070477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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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见四川政务服务网、青川县德赢VWIN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3234243&areaCode=510822000000
青川县财政局-广元市青川县德赢VWIN
http://cnqc.gov.cn/New/Detail/20180211094844934.html
四、青川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1.重大行政处罚: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较大数额没收财产;
(三)责令停产停业;
(四)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五)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决定;
(六)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2.重大行政强制:
(一)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执行;
(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五)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3.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一)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二)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三)需经听证程序作出的;
(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五、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青川县德赢VWIN
承办部门:青川县司法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育才路21号
电话:0839-7202569
2、行政诉讼
单位:青川县人民法院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平安路3号
电话:0839-7207856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单位:青川县财政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财经中心
投诉电话:0839—7208324
单位:青川县司法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育才路21号
电话:0839-7201983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德赢VWIN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六、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德赢VWIN令第278号)
《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
七、青川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抽查计划、市场主体库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二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
检查内容: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以下统称监督对象)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2.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
检查对象: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检查内容:①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②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③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3.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检查内容: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执行股室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初步检查时间 | 备注 | 
| 代理记账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 法规会计股 | 30% | 1 | 2025.07-2025.09 | 
						 |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2.代理记账机构库
青川县博胜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水岸花都B栋1楼3号;
青川启航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小坝新青川大酒店商务中心1号;
广元市创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客运中心2楼
3.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八、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2016版)的通知》(财法〔2016〕1号);
(二)《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川财法〔2024〕7号);
(三)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司发〔2022〕16号)。
九、青川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 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 | ||||||||||||||||||||
| 部门 | 行政执法机关(个) | 实施行政执法(件) | 行政执法人员(人) | 法制审核人员(人) | 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件) | 追究责任(次) | ||||||||||||||
| 行政执法主体总数 | 行政许可 | 其中 | 行政处罚 | 罚没金额(元) | 行政强制 | 行政检查 | 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 持省政府统一式样 | 
						 | 评查行政处罚案卷 | 评查许可 | 评查强制 |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 重大行政 | 登记立案执法监督 | 其中 | 追究刑侦机关责任总数 |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总数 | ||
| 申请行政许可 | 受理行政许可 | 纠错案件 | ||||||||||||||||||
| 县财政局 | 1 | 0 | 0 | 0 | 1 | 1.42 | 0 | 8 | 24 | 24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行政处罚公示
青川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公示-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政 http:/New/Detail/20220426092056473.html
http:/New/Detail/20220426092114647.html
(三)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
青川县财政局2024年双随机检查1次,检查对象1家。
十、青川县财政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遵照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印发《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青川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青川县财政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办法》《青川县财政局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办法》
十一、青川县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
| 序号 | 检查事 项名称 | 检查事 项划分 | 对象划分 | 监管 方式 | ||
| 1 | 对国家机 关、社会团 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企业会 计信息 质量检 查 | 一般检 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和 相关人员 | 双随机、一公开 | 
| 一般检 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 重点检 查对象 |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 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信 息质量 检查 | 一般检 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 监管部门移交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 双随机、一 公开 | |||
| 一般检 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 重点检 查对象 |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 定向检查 | ||||
| 重点 检查 事项 | 无 | 一般检 查对象 | 无 | 无 | ||
| 重点检 查对象 | 无 | 无 | ||||
| 2 | 对代理记 账机构保 持设立条 件、备案事项报备情况、执业情 况、质量控制制度等 情况的检 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代理记 账机构 执业质 量监督 检查 | 一般检 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者未被 监管部门移交的代理记账机构 | 双随机、一公开 | 
| 一般检 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代理记账机构 | 定向检查 | ||||
| 重点检 查对象 | 多次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代理记账机构 | 定向检查 | ||||
| 重点 检查 事项 | 无 | 一般检 查对象 | 无 | 无 | ||
| 重点检 查对象 | 无 | 无 | ||||
| 3 | 对政府采 购活动及 集中釆购 机构的监 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政府 釆购活 动及集 中采购 机构监督检查 | 一般检 查对象 | 集中釆购机构 | 定向检查 | 
| 一般检 查对象 | 社会代理机构 | 双随机、一 公开 | ||||
| 重点检 查对象 | 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的政府 釆购活动 | 定向检查 | ||||
| 重点 检查 事项 | 无 | 一般检 查对象 | 无 | 无 | ||
| 重点检 查对象 | 无 | 无 | ||||
| 4 | 对财政票 据印刷、使 用、管理等情况进行 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县本级 财政票 据使用 单位财 政票据 使用、 管理情 况检查 | 一般检 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前期票据使用管理不 存在问题的票据使用单位。 | “双随机、 一公开“监 管 | 
| 重点检 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前期票据使用管理问题 较多的票据使用单位。 | 定向检查 | ||||
| 重点 检查 事项 | 无 | 一般检 查对象 | 无 | 无 | ||
| 重点检 查对象 | 无 | 无 | ||||
青川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五张清单》(川财规〔2023年〕13号)规定的处罚标准,不单独制定不予、免于、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