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民医院拟定于2025年9月16日15时,对青川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次)—医疗设备采购(第1、2包)组织履约验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采 购 人:青川县人民医院
二、验收地点:青川县人民医院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锦 联系电话: 13551949525
望有意进行社会监督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实际使用人或受益者、社会媒体届时参加。以社会监督人的身份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青川县人民医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