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高位推动+专班落实”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纳入民生实事,2022年以来召开常委会3次、政府常务会6次专题研究,推动县域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两轮入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试点县的县区;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局抽派骨干组成专班,实现机构、经费、人员“三落实”,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快速响应+规范操作”项目实施。坚持“先处置后补助”原则,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工程实施;从省库抽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项目规范推进;由应急部门作为项目业主全程主导,试点三年来累计实施泥石流4个、崩塌8个、滑坡42个、应急排查2个共56个项目,均完成验收审计,省厅下达资金拨付率达100%。
三是健全“管护+共治”长效机制。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明确产权,建立本地化管护机制并确定责任人,应急管理局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督查;同时推行告知书公开项目进展、问卷调查响应群众诉求、多方承诺书制度,累计保障305户1124人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满意度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