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58号),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5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
二、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21〕8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三、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