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号 | 案件来源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备 注 | 
| 1 | 监督检查 | 青农(农安)不予罚〔2025〕1号 | 青川县肥泉水产养殖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2025年6月19日,当事人具备上市销售条件的农产品鲟鱼,经检验检测,样品中的“恩诺沙星”实测值超过标准值,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不予行政处罚 | 2025-09-06 | |
| 2 | 有关部门移送 | 青农(动监)罚〔2025〕1号 | 谈晓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2025年3月10日,当事人销售动物产品时使用变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没收违法所得290元;2.没收动物检疫证明;3.罚款5000元 | 2025-09-15 | |
| 3 | 有关部门移送 | 青农(动监)罚〔2025〕2号 | 蒲邦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2025年2月14日,当事人销售动物产品时使用变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没收违法所得575元;2.没收动物检疫证明;3.罚款5000元 | 2025-09-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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