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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收回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3 16:16 浏览量:802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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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有关规定及《中共青川县委 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印发<青川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青委发〔2025〕4号)要求,现对我局收回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公示如下: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收回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调整范围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政处

全县20个乡镇

赋权事项第二批第101项

2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不含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

全县20个乡镇

赋权事项第二批第102项

3

行政处罚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行政处罚

全县20个乡镇

赋权事项第二批第103项

4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行政处罚

全县20个乡镇

赋权事项第二批第104项

5

其他行政权力

应对突发事件对单位和个人财产的征用

全县20个乡镇

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第29项

6

其他行政权力

对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全县20个乡镇

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第99项

7

其他行政权力

紧急情况下,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令暂停作业

全县20个乡镇

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第1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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