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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开发利用县城北井坝绿地公园修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的公示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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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利用县城北井坝绿地公园修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的公示[已结束]
我县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但由于县城停车场地总量不足,布点不尽合理,以及大量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汽车泊位现象严重,使城区内“停车难”矛盾日益加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为解决县城停车难的问题,我县拟开发利用县城北井坝绿地公园修建停车场,并配套一定面积管理用房。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测算规划指标进行公示:

一、测算规划指标

总用地面积1238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绿地率≥65%;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不低于5900平方米,停车位不少于188个,管理用房面积不高于75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论证报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 系 人:颜 康

联系电话:0839-7202161

联系地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与用途管制股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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