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数据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政务服务改革,负责统筹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办理工作。
(三)负责县级部门集中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
(四)负责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牵头指导规范全县政务服务场所设立、窗口设置、业务办理。
(五)指导(管理)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指导(负责)全县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六)统筹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负责县级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七)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统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体系和服务标准,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提供服务。
(八)统筹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畅通企业群众诉求渠道,拟订热线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推动热线企业群众合理诉求限时办理。
(九)统筹建立并落实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服务等涉企服务,推进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
(十)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拟定全县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政策措施、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数据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及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拟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数据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务云资源管理,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十二)拟订数字青川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论证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三)牵头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全县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考核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行政审批和数据管理职责已划入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的部门(单位),由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审批和数据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审批和数据管理职责尚未划入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的部门(单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统一接受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二)对县级部门事项和人员管理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县级各部门(单位)入驻、委托事项的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县级各部门(单位)负责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履职到位,并对审批结果负责。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负责对县级部门(单位)单设办事大厅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的方面日常巡查,部门(单位)自行负责办事大厅的办事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监管。
(三)与乡镇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负责指导全县乡镇便民服务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通过不定期巡查、检查、督查等方式对乡镇便民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确保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运行,乡镇德赢VWIN配合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