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各项政策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有关政策,并提出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和考核、激励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协调全县区域经济协作工作,按要求参加区域经济协作有关活动。
(四)调查研究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搜集相关信息,做好统计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信息网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县招商引资的统计资料。
(五)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外来投资服务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
(六)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资料搜集、编制整理、包装论证等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