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负责调查研究、决策参谋。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组织有关专题调查和起草重要文件;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工作制度,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公文、机要、行政效能、法治、维稳信访、单位绩效管理、档案、保密、政务信息、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和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研究制定供销系统财务、会计、统计管理制度;负责供销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社有企业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制定社有企业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及盈余分配办法;汇总供销系统财务会计、统计报表;负责指导供销系统的农村资金互助、农村社会组织会计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县社机关、社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指导社有企业及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县社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本社合法权益;负责指导供销系统监事会工作。
三、发展指导股
负责供销系统改革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战略规划、体制改革及试点工作;负责组织体系、文化建设和社团发展工作,指导恢复发展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经纪人发展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合作社制度建设,推动合作社社员发展工作;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指导供销系统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现代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经营等行业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分析,收集、整理、预测、发布有关经济信息,为供销系统提供经济信息服务;负责制定社有企业发展规划,指导社有企业发展;负责社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制定社有企业考核目标、收益分配和投资决策方案;指导监管社有企业项目建设、资产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监管社有资产的运营,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协助管理派出的产权代表、董事、监事;负责系统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人事股
负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社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工资预算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监督指导社有企业干部人事任免、员工招聘和培训;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组日常工作。